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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垃圾分类工作的经验做法(上海垃圾分类的基本成效)

时间:2023-11-19 12:33:49 阅读:142 作者:给你要温柔

上海垃圾分类的基本成效?上海先后出台《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增强垃圾综合治理实效,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建立完善的垃圾全程分类体系,促进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 ,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上海垃圾分类的基本成效?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上海市垃圾分类工作的经验做法(上海垃圾分类的基本成效)-第1张

上海垃圾分类的基本成效

上海先后出台《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增强垃圾综合治理实效,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建立完善的垃圾全程分类体系,促进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

一、垃圾分类的主要原则

一是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市、区、街镇三级管理职责,加强部门属地联动,强化宣传、引导、监管职能,逐步形成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居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良好氛围。

二是全程分类,整体推进。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建立整区域推进机制,提升综合实效。统筹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居民等各方作用,强化社会共治。

三是政策支撑,法制保障。建立健全垃圾分类配套政策体系,为形成环环相扣利益机制提供必要支撑。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管理地方立法,建立“软引导”与“硬约束”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机制。

四是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坚持城乡一体化,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按照全市总体规划布局,结合各区实际,统筹布局各类垃圾中转、处理设施建设。鼓励街镇、社区(村)因地制宜,探索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的新机制、新模式。

二、主要做法

(一)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实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和干垃圾”四分类标准。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旧纺织物、废玻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类的废弃物。湿垃圾主要包括:日常生活食物残余和食物加工废料等易腐性垃圾;蔬菜瓜果垃圾、腐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易腐性垃圾;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的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等餐厨垃圾。干垃圾主要包括:不宜回收利用的包装物、餐巾纸、厕纸、尿不湿、竹木和陶瓷碎片等。

2、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在该市范围内的居住小区、单位、公共场所设置分类收集和存储容器。根据居住小区实际,科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收集容器设置符合四类垃圾投放需要。在办公和经营场所设置有害垃圾、干垃圾收集容器及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投放点。在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机场、客运站、轨道交通站点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设置可回收物及其他类别垃圾“两桶式”收集容器。

3、稳步拓展强制分类实施范围。按照“先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后全面覆盖企事业单位”的安排,分步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坚持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率先实施,加快推行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18年,实现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

(二)着力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

1、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结合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行动,鼓励居住小区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以干湿垃圾分类投放为主要内容,根据不同类型居住小区实际,因地制宜确定定时定点投放的分类投放点设置、投放时间安排及分类投放规范等。

2、深化绿色账户正向激励机制。以“自主申领、自助积分、自由兑换”为方向,坚持完善绿色账户激励机制。拓展绿色账户开通渠道,不断拓展绿色账户覆盖面,完善绿色账户积分规则,发挥绿色账户在促进干湿分类、可回收物回收方面的激励作用。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引进第三方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监督工作。完善绿色账户监管模式,提升绿色账户第三方服务质量。探索绿色账户市场化运作方式,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参与,多渠道募集资源,增强绿色账户影响力和吸引力。

3、加快推进“两网融合”。按照“有分有合,分类分段”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职责,加快推进居住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两网融合”。推进源头垃圾分类投放点和再生资源交投点的融合,促进环卫垃圾箱房、小压站复合再生资源回收功能。

4、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坚持“大分流、小分类”的基本路径,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加强装修垃圾管理,规范居住小区装修垃圾堆放点设置,引导居民对装修垃圾开展源头分类及袋装堆放。鼓励通过交换、翻新等措施,实现木质家具等大件垃圾再利用;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大件垃圾。结合建筑垃圾中转分拣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大件垃圾破碎拆解体系。促进枯枝落叶的资源化利用,完善枯枝落叶单独收集体系。完善集贸市场垃圾分流体系,强化集贸市场垃圾的源头分类,鼓励有条件的集贸市场设置湿垃圾源头减量设施。

(三)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

1、全面实行分类驳运收运。明确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要求,分类后的各类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有害垃圾交由环保部门许可的危险废弃物收运企业或环卫收运企业专用车辆进行分类收运。可回收物采取预约或定期协议方式,由经商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环卫收运企业收运后,进行再生循环利用。湿垃圾由环卫收运企业采用密闭专用车辆收运,严格落实作业规范,避免收集点对周边环境影响,避免运输过程滴漏、遗撒和恶臭。干垃圾由环卫收运企业采用专用车辆收运。

2、建立完善分类转运系统。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强化干垃圾转运系统,提升市属生活垃圾水陆集装联运系统能力。完善湿垃圾中转系统,推进市、区两级中转设施改造,配置湿垃圾专用转运设备及泊位。建设可回收物转运系统,合理布局建设可回收物中转站、集散场。

(四)大力增强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理能力

1、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保障。结合空间规划总体布局,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提早布局、明确厂址,破解“邻避”困局。按照“统筹功能、合理布局、节约土地”的原则,做好各类垃圾处理设施的总体规划布局,充分挖掘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周边空间潜力。

2、加快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建立完善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体系,形成生活垃圾全市“大循环”、区内“中循环”、镇(乡)“小循环”有机结合、良性互动的分类处理体系。建设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二期),推进上海各区新建或扩建垃圾处理设施,满足无害化处置需求。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布局,加快推进湿垃圾处理利用建设。积极推进建立全市性的可回收物集散中心,在依托全国市场的基础上,结合循环利用产业园区建设,布局再生资源产业,提升资源利用水平。(整理/通讯员 谢琳琳 记者 杨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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