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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吃凤爪女子1月2号在上海地铁2号线(上海地铁内好吃凤爪视频)

时间:2023-11-21 06:00:39 阅读:328 作者:IQQTJm

一个上海地铁凤爪女居然能在网络上发酵。我想除了必要的网络推手意外,我更多是看到了国人(拍摄者和网络

网络是双刃刀,有利有弊。不知道人为什么非要关注这种事,这种现象多了去了

上海地铁凤爪女这个事件关乎的礼仪知识

  1. 乘客应当自觉保持车站、车厢的文明卫生,不得在列车车厢内饮食。不遵守规章制度。

  2. 公共场所的不文明现象,拒绝承认错误,不文明礼貌用语。

    望采纳,谢谢您!

上海的地铁凤爪女是不是一起炒作事件

也许,可能是吧。但也可能不是。说不定的。
这个事情引起了央视的采访,反应还是比较大。社会上其实从道德层面,不支持在地铁上吃东西,虽然是不违法,但违反了地铁方面的条例。还是少做为好。

人肉吃凤爪女子1月2号在上海地铁2号线

新闻里刚刚说过这个女人,是湖北人,自称在上海做咨询,上过浙江卫视还是什么的一个相亲节目。

非诚勿扰里的王佳是地铁里吃鸡爪那个女的吗

非诚勿扰王佳2013年因为杀夫被捕,目前仍然在监狱里服刑,怎么可能去上海地铁吃鸡爪呢?上海地铁凤爪女叫王若杨,武汉人在上海当小提琴教师,曾参加过浙江卫视的相亲节目《爱情连连看》。

对上海地铁吃泡椒凤爪女子的看法

地铁是有限的公共空间,规定不准吃食物。

就上海地铁上凤爪姐写一篇作文800字

等到双方心情平静下来再和解就很容易吧.!.你其实可以这样,努力想点开心的事情。这样就会很开心了!当然不生气是最好的!

女子地铁内吃凤爪乱吐骨头为此写一篇作文

2016年1月2日,一段视频在网络上热传。画面中,上海地铁车厢内,几名乘客与一位穿着时髦的女子理论,指责其吃泡椒凤爪并将骨头扔在车厢地上的行为。女子不服,“舌战”乘客,并拿出手机与爆料者对拍。视频迅速传开,网友议论纷纷。据网友爆料,该女子竟然是一名小提琴老师。还有网友爆料,她曾参加过浙江卫视的相亲栏目,并在节目中牵手成功。先是这名女子的各种信息被网友人肉爆料;后有消息称,她迫于压力丢了工作,而她所在公司的业务也受到了影响。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审题立意
这是一道时事类新材料作文。
概括材料内容:①女子在地铁车厢吃凤爪扔骨头,引发乘客与之理论并相互对拍;②该视频在网络上迅速传播,众网友对其人肉爆料;③女子迫于网络舆论压力丢了工作,所在公司业务受影响。
概括材料主要对象:“凤爪姐”、“人肉爆料网友”和网络舆论。
主要参考立意:
凤爪姐角度:我们需具备现代公民素养(文明素养),恪守社会公德、公约,否则很难立足于现代社会。
人肉爆料网友角度:人肉爆料看似对不文明行为的鞭笞,实则是一种非法的、不道德的网络暴力行为。
网络舆论角度:网络具有舆论监督作用,但同时也容易产生“网络暴力”,“网络时代”亟待对网络行为的引导、规范和监管。
总体而言,这道新材料作文的深刻之处,不在于对“凤爪姐”不文明行为的批判,而在于对网络时代“网暴”行为的理性思考:“网暴”的成因是什么?如何才能避免“网曝”成“网暴”?

关于上海地铁吃凤爪的女的作业

凤爪女”又在车厢吃麻辣烫,上海地铁称无法可依、不能处罚
被称为“2016年第一个网红”的“凤爪女”再次受到关注,不过,这次她吃的是麻辣烫。
2月2日下午,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采访时,“凤爪女”王某强调,自己吃的东西没有气味污染空气,不影响其他人,不觉得自己的行为不文明,而是恶意拍照她的人扰乱了她的生活,也误导了其他人。
王某的这种行为究竟能不能处罚?上海轨交管理部门回应澎湃新闻称,乘客守则的确规定“不得在列车车厢内饮食”,但该守则不具有法律约束性,因而也没有具体的处罚规定。但希望广大乘客仍能自觉遵守相关规定,遵守公序良俗。
对此,有网友表示,“既然舆论和媒体如此关注了,地铁部门就应该认真调查,即便根据乘客守则不能处罚,应该找到这名女乘客,批评教育总是可以的吧。”
另一方面,将“禁止饮食”纳入《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对严重违反者给予法律处罚的呼声也再次响起。
“凤爪女”:吃麻辣烫没有气味污染空气
2月1日,一个微信公众号公布了网友拍下的照片:“凤爪女”王某坐在地铁靠门的座位上,一个黑色的琴盒就斜靠在身旁,她端着一份裹着塑料袋的麻辣烫,正在津津有味地吃着,全然不顾周围乘客,似乎也并没有人注意到有人在对着她拍照。拍照的网友则表示,地铁车厢里味道很浓,“我就是顺着味道,看到了这个人,有点眼熟,好像是那个吃凤爪的。”
就在1月初,王某因为一段网上热传的视频而“走红”:她在上海地铁车厢内吃泡椒凤爪,扔得满地都是骨头,遭到指责后舌战众乘客,还拿出手机与视频发布者对拍,因此被称为“凤爪女”。对此,她表示,当天因工作忙来不及吃饭需要吃点零食补充,并坚称“没有乱扔垃圾,没有妨碍他人,没有影响公共环境”。
2月2日下午,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王某对此次在地铁上吃麻辣烫,仍以“没有违反法律,违背道德”为自己辩解,强调自己吃的东西没有产生噪音,也没有气味污染空气,不影响其他人,不影响公共环境。
她还称,自己不会在意别人的眼光,不会因为其他人“恶意拍摄”和曝光而改变自己。在地铁吃东西是因为当天“肚子疼”,需要吃些东西“补充自己”。
“事实上,并没有多少人关注我是否在地铁上吃东西。”王某称,她不觉得自己的行为不文明,而是恶意拍照她的人扰乱了她的生活,也误导了其他人。
央媒发声批评“凤爪女”
真的没人关注她在地铁上吃东西?
在“凤爪女改吃麻辣烫”的消息在网上流传后,王某的不文明行为再次成为热门话题,众多网友调侃其在地铁吃鸡爪、麻辣烫,下次“会将火锅搬到地铁上”。也有更多网友指责其行为不文明行为,应该受到处罚。
有网友表示,曾在地铁车厢遭遇吃瓜子、吃水果的乘客,“她们随意将果壳、果皮乱扔,车厢内环境全给糟蹋了,同车厢乘客跟着遭罪。”网友“思科606”称,每次碰到这样不文明的乘客,他都会果断制止。
网友“彬彬是大baby”表示,“看她还这么嚣张么,太没有素质了,做什么太理所当然了,太不顾及别人的感受,我们应该去抵制这种不文明行为。”她呼吁,地铁部门既然有相关规定,就应该制定配套的处罚细则,对这些不文明行为乘客进行处罚。
甚至连央媒都对此事发声。
1月6日,人民日报评论微信公号发文批评“凤爪女”事件称:“缺乏公德是城市暗疮,要治。
文章称,不能排除地铁上吃凤爪事件是炒作,或是故意消费大众情绪的商业营销,但是它能够引起广泛热议,就在于挑起了“城市的文明神经”。公众的立场颇为一致,对地铁上乱扔东西深恶痛绝,对当事人被指正后仍不思悔改觉得不可思议。从这种价值共识,可得出两个结论:一是绝大多数人三观正,有清晰的是非判断;二是看到公共场合有违公德,只要更多人拿出勇气,挑战公序良俗就可能被鄙夷和制止。
同样在1月6日,检察日报刊文评“凤爪女”事件,称“女乘客已找到,该上海地铁执法了”。文中称,按照《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地铁上不允许吃东西。明文规定,可这位“凤爪女”坚称没问题。要说她不懂法吧,她又对记者信誓旦旦说,网络曝光侵犯她的个人隐私,还是挺有法律意识的。可偏偏这个法律意识,就像手电筒一样只照别人不照自己。既然面对批评不认错,那么就需要上海地铁管理方出面了。
然而,截至目前,并未有上海地铁对“凤爪女”王某当面批评教育的消息公布。反而是个别企业炒作王某,邀其参加公司年会或集体活动。有网友对此直言,个别无底线的企业炒作无底线的市民,性质恶劣如同屡被曝光的“邀请日本AV演员参加公司年会”事件。
轨交:乘客守则不具有法律约束性
在地铁上吃泡椒凤爪、吃麻辣烫,究竟能不能处罚?
2月2日,上海轨交管理部门回应澎湃新闻称,车厢内禁止饮食写入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但没有写入“管理条例”,暂时无法进行处罚。
根据《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十一条规定,乘客“不得在列车车厢内饮食、大声喧哗”。“守则”作为新修订的《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配套规范性文件,也与新版“条例”同步施行。不过,上述乘客守则不具有法律约束性,因而也没有具体的处罚规定,不同于轨交管理条例。
现行《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由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11月21日修订通过,并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了12种在轨道交通设施内禁止的行为,包括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渣,乱扔纸屑等杂物;携带活禽以及猫、狗(导盲犬除外)等宠物;擅自涂写、刻画或者张贴;乞讨、躺卧、收捡废旧物品等,但并没有“禁止饮食”的相关条款。
上海地铁有关负责人表示,尽管乘客守则中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并没有给出具体的罚则,但希望广大乘客仍能自觉遵守相关规定,遵守公序良俗。
网友:不能处罚她批评教育总可以吧
王某在地铁上吃了泡椒凤爪,又吃麻辣烫,地铁管理部门还管不了,这引发了网友热议。
多名网友表示,轨道交通管理部门既然出台了乘客守则,就应该全力宣传、倡导和维护。网友“彬彬是大baby”认为,对这种不文明行为就应该“狠狠地罚”。也有网友认为,“既然舆论和媒体如此关注了,地铁部门就应该认真调查,即便根据乘客守则不能处罚,应该找到这名女乘客,批评教育总是可以的吧。”

还有评论文章称,尽管不能排除地铁上吃凤爪事件是炒作,或是故意消费大众情绪的商业营销,但是它能够引起广泛热议,就在于挑起了“城市的文明神经”。公众的立场颇为一致,对地铁上乱扔东西深恶痛绝,对当事人被指正后仍不思悔改觉得不可思议,“从这种价值共识,可得出两个结论:一是绝大多数人三观正,有清晰的是非判断;二是看到公共场合有违公德,只要更多人拿出勇气,挑战公序良俗就可能被鄙夷和制止。”
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胡守钧也表示,不文明行为就应该制止,既然《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有相应规定,地铁执法部门就应该按照规定执行,而不应该选择性执行,更不应该视而不见。
《检察日报》上述评论文章还认为,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对公众有一个交代,“毕竟舆论关注这个事儿,也希望有个结果;也是对当事人的一个交代,通过制度惩罚明确告诉她这是错误的;还是对相关法律制度的一个交代,制度规定只有执行了才有权威,制度不会自动起作用,关键在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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