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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外商投资法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的规定)

时间:2023-11-21 16:23:47 阅读:17548 作者:738

“既能享受减税红利,又能享受办税便利,厦门良好的营商环境就像磁场一样吸引住国外资金、技术以及人才,使他们稳定下来持续经营。”由香港企业全资控股的厦门SM商业城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任艳红这样对记者说。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厦门税务部门持续优化服务、落好落细优惠政策,吸引外资融入国内市场。厦门市统计部门的数据显示,1月~6月,全市累计实际使用外资103.9亿元,增长41.6%,占全省总量的48.7%,增幅和规模均位居全省第一。

“税务局主动送政策上门,还安排了业务能手提供‘定制服务’。”任艳红告诉记者。中国近年来推出的一系列税收政策,为外商创造了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这其中,力度最大、效果最实的是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即自2018年1月1日起,境外股东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用于境内再投资的,满足一定条件后,可申请享受递延纳税政策,实际收回投资前可暂不缴纳预提所得税。

为落实好这一“稳外资”重点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对全市未分配利润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200多户外资企业进行逐一摸底,对有再投资意愿的企业做好跟踪辅导,主动走访外商和台商协会,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及时落实政策,减轻外资企业资金负担,推动投资者在境内市场扩大规模、持续发展。

厦门SM商业城有限公司就是在摸排中被确定的重点企业之一。了解到其境外投资者计划用分配利润在厦门投资新建商业广场后,税务人员主动上门讲解政策、指导申报,帮助其做好前两笔注资款的再投资递延纳税业务办理,合计享受暂免征收预提所得税4700万元。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厦门已有15户企业的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19.86亿元,并享受了暂不征税的优惠约1.99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享受再投资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户数增加10户,同比增长200%;涉及分配利润再投资金额增加14.55亿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税款增加1.46亿元,同比增长274%。

厦门利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高级主管陈思思表示,近期国家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惠及面广、减负力度大,释放出一系列积极信号。国内持续向好的经济态势坚定了公司外方股东追加投资的决心,决定用利润分红款新增投资2900万元。

在国家发改委组织的2019年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厦门被列为纳税指标标杆城市。任艳红表示,相信凭借持续优化的营商环境和愈加优渥的惠企政策,会有更多的投资“涌入”、企业“登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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