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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评残需要什么资料(部队评残由哪个部门办理)

时间:2023-11-21 00:40:54 阅读:25225 作者: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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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伤残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

一、《评定、调整残疾等级审批表》一式3份及检查报告单原件,已评残人员二次受伤,同时上报伤残证和上次评、调残的审批表复印件或底卡复印件,涉及影像学方面的检查,除报告单外,还要将鉴定时的影像资料或胶片同时上报;二、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给县级民政部门的评残正式公函;三、本人申请(含同意各级民政部门核查病历资料的委托书);四、本人因战因公受伤档案依据或原始医疗证明;五、2名证明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含“以上情况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相应纪检责任”的承诺);六、本人近期二寸半身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在职人民警察着制服)(办理伤残证件时用);七、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八、受伤时身份证明: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和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评残需提供退伍(转业)证件复印件或复员退伍档案复印件;因战因公负伤时为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评残需提供负伤时的身份证明(公务员登记表,人事局、编办文件,警察还需提供受伤前的授衔命令);其它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其不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认定视同工伤的证明;九、公务员、人民警察负伤时所在单位对其因公受伤的认定证明(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档件复印件)。十、其它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伤残军人评残都要准备哪些资料

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人申请评定残疾等级,应当提供以下真实确切材料:书面申请,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复印件,退役军人证(退役军人登记表)、人民警察证等证件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

申请新办评定残疾等级,应当提交致残经过证明和医疗诊断证明。致残经过证明应包括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执行公务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协议书、民事判决书、医疗事故鉴定书等证明材料;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或者为维护社会治安同犯罪分子斗争致残证明。

统一组织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应包括加盖出具单位相关印章的门诊病历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及相关检查报告。

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应当提交因战因公致残档案记载或者原始医疗证明。档案记载是指本人档案中所在部队作出的涉及本人负伤原始情况、治疗情况及善后处理情况等确切书面记载。职业病致残需提供有直接从事该职业病相关工作经历的记载。

医疗事故致残需提供军队后勤卫生机关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原始医疗证明是指原所在部队体系医院出具的能说明致残原因、残疾情况的病情诊断书、出院小结或者门诊病历原件、加盖出具单位相关印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

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符合下列情况的中国公民:

(一)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

(二)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

(三)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

(四)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人员;

(五)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的人员;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伤残抚恤的其他人员。

前款所列第(三)、第(四)、第(五)项人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视同工伤的,不再办理因战、因公伤残抚恤。

第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所列人员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有关政策中因战因公致残规定的,可以认定因战因公致残;个人对导致伤残的事件和行为负有过错责任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因战因公致残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因战因公致残。

第四条 伤残抚恤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公布有关评残程序和抚恤金标准。

以上内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军人评残都需要什么手续

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的基本程序是:

一是申报,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申请评残;

二是初审,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进行初审;

三是公示,经初审符合评残医学鉴定条件的,进行公示;

四是上报,经公示无异议的,经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党委研究通过后上报;

五是鉴定,军区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抽组专家组,采取集中方式,在指定医院实施病退和评残医学鉴定工作,医学鉴定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8月份至10月份实施;

六是审批,军级单位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审批初级士官、义务兵和学员的残疾等级,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因战、因公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的,享受抚恤;因病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的,享受抚恤。

扩展资料

1、评残人员范围

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学员因战因公致残,以及初级士官、义务兵和学员因病致残,医疗期满符合评残申报条件的,本人可以向所在团级以上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申请评残。

评定残疾等级后,残疾情况发生严重恶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的,本人可以向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申请调整残疾等级。

2、评残时间

评残通知下达时间一般是8月、11月份(这期间建议跟团卫生队保持沟通,或者向老兵咨询往年评残通知下达时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百度百科-伤残鉴定标准

评残需要什么资料

(一)民政部门主管的评残、补评残对象包括:

1、退出现役的军人(含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

2、国家机关行政编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权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由国家补贴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编制内已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无军籍的工作人员);

3、授予警衔的行政编制人民警察;

4、参战的伤残民兵民工;

5、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

6、因维护社会治安负伤致残的无工作单位人员。

(二)评定依据: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

2、《伤残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1997年第2号);

3、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总后勤部关于印发《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民发[2006]110号);

4、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04]334号)。

(三)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1、本人申请报告;

2、伤残人员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出具负伤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受伤详细经过证明和对其评残的意见材料;人事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公安干警需附授警衔任命书);

3、现场证人提供的旁证材料(2-3人份);证明材料需加盖证明人所在单位公章方有效;

4、受伤时接诊医院的检查、治疗病历和辅助检查报告原件,即原始病历;

5、交通事故致残者评残需附公安交警或交通监理部门对事故的鉴定和处理意见书原件;

6、退出现役的军人或其他伤残人员要求补评残的需报有关档案材料原件;

7、伤残鉴定医务证明书;

8、本人2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张;1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

武警部队评残需要哪些资料

所有伤害治疗的资料:病历、出院小结、最近的影像和、血液物理检查的图片和报告。

伤残鉴定的具体步骤:一是申报,二是初审,三是公示,四是上报,五是鉴定,六是审批。

伤残评定是国家对因战争或因其他事故负伤致残人员评定残废等级的一种制度。主要包括伤残情况和残废等级的科学鉴定。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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