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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备案需要哪些资料「办理税务备案表需要什么资料」

时间:2023-11-22 00:42:13 阅读:33209 作者:3136


大家好,关于税务备案需要哪些资料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办理税务备案表需要什么资料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税务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进行公司税务备案需要以下材料:

     1、法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公司法人及财务负责人需到场录制指纹。

     5、公司进行国地税备案,明确税务信息。

我想问一下税务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税务登记需要的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代码证书副本;

3、公章、财务章;

4、公司章程;

5、银行账号证明;

6、自有房的房产证或租赁房屋的合同。

此外,每个企业均应确定一个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财务人员负责办理报税事宜,在税务部门备案。税务局也会给每个企业指定一个税务专管员,负责该企业的税收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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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国税备案分为新登记备案、变更备案、出口退税备案。

一、新设公司,办理税务登记证所需资料:

(一)《税务登记表》1份(国税、地税联合办证2

(二)《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

(三)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税、地税联合办证2份)

(四)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上述复印件均为1份,国税、地税联合办证的2份)

(五)会计人员的身份证和会计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国税、地税联合办证2份)

(六)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税、地税联合办证2份)

(七)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1份(国税、地税联合办证2份)

(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国税、地税联合办证2份),同时也可提供办税人员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九)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1份(国税、地税联合办证2份)

(十)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国税、地税联合办证2份)

(十一)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1份(国税、地税联合办证2份)

(十二)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需提供(国税、地税联合办证2份)

1.企业基本情况表

2.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

3.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

(十三)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税、地税联合办证2份)

二、税务登记证变更所需资料:

(1)《变更税务登记表》;

(2)变更后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书复印件;

(3)工商局《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涉及营业执照内容变更的);

(4)变更后代码证复印件(名称、经营期限、地址变更的);

(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涉及证件项目内容变更的);

(6)外经委批复、批准证书复印件(外资企业变更需提供);

(7)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涉及章程内容变更的)复印件;

特殊事项:

(8)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9)变更经济性质、股权、注册资金或投资比例:股权转让协议、验资报告复印件(涉及注册资金变动的需提供)。变更后投资方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股东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书、税务登记证);

(10)变更地址:《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变更后的企业经营地址证明材料:

(a)自有房产,提供自有房产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b)承租房产,提供租赁合同、出租方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11)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变更为其他经济性质企业(反之亦然):应至原征管分局缴清税款并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然后国、地税分别按以下规定办理:①国税:持国税《税务事项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办理开业税务登记。②地税:持地税《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内资企业变更为外资企业(反之亦然),地税也按以上要求办理。

三、一般出口退税备案所需资料有:

(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

(2)出口货物明细单;

(3)出口货物装货单;

(4)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

新成立公司到税务局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新成立公司到税务局办理备案登记需要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等材料。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扩展资料: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税务机关不再发放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发放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东兴区政府——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个体户营业执照办完后,到税务局,登记备案都需要什么材料?

1、填写税务登记表一式两份。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其他执业证件或批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法人企业的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体工商户不需要)。

4、有关合同、(为您提供工商代办,商标注册服务)企业章程、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体工商户不需要)。

5、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个体工商户不需要)。

6、个体业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通行证、回乡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7、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体工商户不需要)。

8、银行帐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体工商户不需要)。

9、住所和经营场所证明(属自有的,提供产证明;属租用的,提供租赁协议及出租方的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挂靠主管部门的企业,附主管部门的证明。

11、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须附总机构的证明以及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2、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件资料。

13、涉及外企业除需要提供上述资料外,代理记帐还需要提供外经贸委批文、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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