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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资料「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资料和手续」

时间:2023-11-21 19:37:38 阅读:33447 作者: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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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如果需要带什么证件

二手房过户需要的证件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签订的买卖合同;出售方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核档证明;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等。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手房过户都需要什么材料

二手房买卖过户一般需要的材料:

1、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

2、过户登记申请书;

3、二手房买卖合同;

4、房屋产权证;

5、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6、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一)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二)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三)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除办理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和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专用章。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样式,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

二手房过户,需要交哪些材料

1、买房和卖方都要准备好过户所需要的资料。具体包括房屋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核档证明、买卖契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等。

2、买房和卖方双方准备好这些材料后,去房屋所在区的房产交易中心,也就是房产局,办理相关业务。

3、拿这些材料去房屋预审的窗口,由其先预审一遍。

4、房屋预审结束后,去房屋评估的窗口,评估你房屋价格的。注意,评估价格并不等于买房和卖方交易的价格,一般来说,评估价格低于交易价格。另外,评估房屋价值也不是免费的,会收取评估费,一般按照房屋评估价值的比例收取。

5、房屋评估完后,去户籍窗口查询一下你名下到底有几套房产,接下来就是缴纳房屋契税了,房屋契税缴纳完就是排号签字领取房本的流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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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需要提供下列材料:1、房屋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婚姻状况的证明;2、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3、如该房处于出租状态,还须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手房过户需要带什么材料?

二手房过户都需要办理以下手续:1、房屋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房屋产权证及购房合同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2、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3、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过户登记并发放不动产登记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买的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二手房买卖过户手续是: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交付全款或首付款;买卖双方到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取得房产估价及税费明细,确认完税领取过户回执。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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