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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评残需要什么资料(军人评残需要什么资料)

时间:2023-11-22 16:36:23 阅读:33507 作者: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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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评残都需要什么手续

1、评残手续包括病志、病例《军级以上医院》;

2、本人申请1份;

3、2份个人证明要有签证画押;

4、团级单位证明(团政治部公章)。

评伤残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

一、《评定、调整残疾等级审批表》一式3份及检查报告单原件,已评残人员二次受伤,同时上报伤残证和上次评、调残的审批表复印件或底卡复印件,涉及影像学方面的检查,除报告单外,还要将鉴定时的影像资料或胶片同时上报;二、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给县级民政部门的评残正式公函;三、本人申请(含同意各级民政部门核查病历资料的委托书);四、本人因战因公受伤档案依据或原始医疗证明;五、2名证明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含“以上情况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相应纪检责任”的承诺);六、本人近期二寸半身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在职人民警察着制服)(办理伤残证件时用);七、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八、受伤时身份证明: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和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评残需提供退伍(转业)证件复印件或复员退伍档案复印件;因战因公负伤时为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评残需提供负伤时的身份证明(公务员登记表,人事局、编办文件,警察还需提供受伤前的授衔命令);其它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其不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认定视同工伤的证明;九、公务员、人民警察负伤时所在单位对其因公受伤的认定证明(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档件复印件)。十、其它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武警部队评残需要哪些资料

所有伤害治疗的资料:病历、出院小结、最近的影像和、血液物理检查的图片和报告。

伤残鉴定的具体步骤:一是申报,二是初审,三是公示,四是上报,五是鉴定,六是审批。

伤残评定是国家对因战争或因其他事故负伤致残人员评定残废等级的一种制度。主要包括伤残情况和残废等级的科学鉴定。

评残需要什么资料

(一)民政部门主管的评残、补评残对象包括:

1、退出现役的军人(含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

2、国家机关行政编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权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由国家补贴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编制内已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无军籍的工作人员);

3、授予警衔的行政编制人民警察;

4、参战的伤残民兵民工;

5、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

6、因维护社会治安负伤致残的无工作单位人员。

(二)评定依据: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

2、《伤残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1997年第2号);

3、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总后勤部关于印发《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民发[2006]110号);

4、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04]334号)。

(三)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1、本人申请报告;

2、伤残人员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出具负伤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受伤详细经过证明和对其评残的意见材料;人事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公安干警需附授警衔任命书);

3、现场证人提供的旁证材料(2-3人份);证明材料需加盖证明人所在单位公章方有效;

4、受伤时接诊医院的检查、治疗病历和辅助检查报告原件,即原始病历;

5、交通事故致残者评残需附公安交警或交通监理部门对事故的鉴定和处理意见书原件;

6、退出现役的军人或其他伤残人员要求补评残的需报有关档案材料原件;

7、伤残鉴定医务证明书;

8、本人2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张;1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

办理残疾军人证需要什么手续?

光明网讯(记者 丁玉冰)光明网记者22日从退役军人事务部获悉,自2020年8月1日开始,启动《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证》《因公伤残人员证》等4种证件换发工作。新证换发工作为期一年,至2021年7月31日结束。从2021年8月1日起,旧证作废。换证期间,新旧证件均有效。

同时,退役军人事务部还对外发布了“十问十答”,就新证件换发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1.换发《残疾军人证》等证件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一是目前相关抚恤优待职能已由民政部门调整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时换发证件,能够更好更精准为残疾军人等对象服务。二是近年来,印刷防伪技术有了很大发展,及时换发相关证件,强化防伪技术,提高证件质量,能够更好保障相关对象优待待遇落实及合法权益维护。

2.新证为什么采用本式,而没有采用卡式?

一是与卡式证件相比,本式证件具有外观特征鲜明、易于辨识、美观大方等特点,更能体现荣誉激励和社会尊崇。二是长期以来一直采用本式,本式证件已在社会上尤其是铁路、民航和公交、旅游等部门具有很高识别度,继续沿用利于有关部门和服务网点识别,保证交通、旅游等优待待遇落实。三是本式证件具有抚恤关系转移等信息变更备注功能,相关变更情况可在证件变更栏中充分显示,更方便查看和掌握。

3.为什么《残疾军人证》沿用了现有名称?

在2004年换证时,已将《革命伤残人员证》更改为《残疾军人证》,更改原因当时已专门发文(优安函〔2005〕32号)作了说明。一是取消“革命”二字,使名称更符合时代特点和法言法语的要求。二是将“伤残”改为“残疾”,主要是为了与《国防法》保持一致,《国防法》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抚恤优待残疾军人,对残疾军人的生活和医疗给予特别保障。”另外,军人致残既包括因伤致残,也包括因病致残,使用“伤残”无法涵盖病残情形。

4.新证在哪些方面提高了质量?

一是证件封皮采用优质纸基充皮纸,封皮材料环保、可降解,不含对人体有害物质。二是证件内页采用高安全防伪纸,不含荧光增白剂,具有明显防伪特征。三是在印刷工艺上,采用了纽索底纹、彩虹印刷、双色套印等先进技术。四是植入高频、超高频两种芯片,适应当前信息技术发展要求,为将来拓展应用留足空间。

5.新证采用了哪些防伪技术?

主要采用了荧光纤维、固定水印、安全线防伪、团花设计、无色荧光图案、光变油墨、手绘图案等10余种纸张和印刷等防伪技术,可有效防止证件造假,更好维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

6.新证为什么取消了“残疾情况”记录栏目?

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残疾人员的隐私权,更加人性化。另外,“残疾情况”已在残疾人员评残档案中详细记载,无需在证件上显示。

7.证件换发时间等是如何规定的?

新证换发工作自2020年8月1日开始,至2021年7月31日结束。换证期间,新旧证件均有效。从2021年8月1日起,旧证作废。

为不影响残疾人员按规定享受交通、旅游等优待,本次换证采取以旧证换新证的方式进行。残疾人员持旧证和个人照片(4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人民警察须着制式常服)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换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之后暂不收取旧证,待申请人领取新证时再将旧证收回。在异地工作、生活的残疾人员,应在残疾抚恤关系所在地换发证件。

8.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员如何换证?

退役军人事务部下发的《关于换发〈残疾军人证〉等证件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组织基层工作人员主动与服务对象联系对接,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员要登门温馨服务,确保把好事办好。

9.凭《残疾军人证》主要享受哪些社会优待?

《残疾军人证》作为残疾军人享受优待的有效凭证,在交通、旅游方面使用率较高,主要优待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和民航班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惠;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按规定减免门票。另外,残疾军人还可以按规定在本地医疗优待定点服务机构,以及在境内购买车(船)票或值机、安检、乘车(船、机)时享受优先服务。

伤残人民警察凭《伤残人民警察证》与残疾军人享受同样的优待。

10.残疾军人退出现役后应何时转移残疾抚恤关系?

按照有关规定,残疾军人退役或者向政府移交,必须自军队办理了退役手续或者移交手续后60日内,向户籍迁入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转入抚恤关系,转移关系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军人评残需要什么资料

个人要求评残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入伍时间,退伍时间,负伤时间,地点,部位,原因及详细经过,在部队未评残原因等情况或残情恶化情形。评残申请须由本人亲笔签名或盖章(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查申请人评定残疾等级申请后,出具的对申请人负伤时间,地点,部位,原因及详细经过或残情恶化情形的书面意见。

两个以上作为直接见证人的战友提供的能够直接证明申请人因战因公负伤情形的证明材料,及直接见证人所在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见证人身份的证明材料,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及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学员因战因公致残,以及初级士官、义务兵和学员因病致残医疗期满符合评残申报条件的,本人可以向所在团级以上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申请评残。

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学员评定残疾等级后,残疾情况发生严重恶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的,本人可以向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申请调整残疾等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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