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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基础知识重点总结,Java 构造方法

时间:2023-05-06 18:43:34 阅读:147564 作者:3085

今天写代码突然发现Java的构造方法也有各种各样的说法呢。 因为很闲,所以总结起来是:

生成方法和实例方法的区别:

一、主要区别在于三个方面。 修饰符、返回值和命名

1、与实例方法一样,构造函数可以具有任何访问修饰符。 可以在没有公共、私有、受保护或修饰符的情况下限定构造函数。 与实例方法不同,构造方法不能具有不可访问的修饰符,如静态、最终、同步或备用。

描述:静态限定没有任何意义,因为生成方法用于初始化实例对象; 同步限定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多个线程不会同时创建具有相同内存地址的同一对象;

final和abstract限定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构造方法不会被子类继承。

2、返回类型非常重要。 实例方法可以返回任何类型的值,也可以是无返回值(void ),但构造方法没有返回类型。 void也不行。

3、对于命名,方法必须与类名相同。 当然,实例方法也可以与类名相同,但按惯例命名实例方法时通常采用小写字母,以区别于方法。

另一方面,因为构建方法与类名相同,所以首字母一般是大写字母。

让我们看几个例子。

上面的例子即使没有注释也很容易区分。 请看以下示例

程序的执行结果为空。 Mystery m=new Mystery (); 虽然调用了Mystery类的生成方法,但public void Mystery ()不是生成方法。 他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实例方法。 那个类的生成方法去了哪里呢?

二、说这个必须说java的默认构造方法

我们知道在java语言中每个类至少规定了一个构造方法。 为了确保这一点,如果用户没有为java类定义明确的构造方法,java将提供缺省构造方法,其中没有参数,限定符为public,且方法主体为空。

实际上,缺省生成方法有两种:前面提到的隐藏生成方法和表示定义的缺省生成方法。

如果为类定义了一个或多个构造方法,并且每个构造方法都是参数格式,则该类没有默认的构造方法。 请看以下示例:

在以上三个类中,Sample1具有隐式缺省生成方法,以下语句Sample1 s1=new Sample ()是合法的:

Sample2没有默认的生成方法。 以下语句Sample2 s2=new Sample2()无效,执行将导致编译错误

由于Sample3提供了显示的缺省生成方法,因此请使用以下语句Sample3 s3=new Sample3(; 是合法的。

三.实例方法和结构方法中this、super的使用。

“this”的用法

在实例方法中,可以使用this关键字,该关键字指向运行该方法的类的实例对象。 静态方法不能使用this对象,因为静态方法不属于类的实例对象。 构造方法也可以使用this关键字。 构造函数this是指向同一对象中不同参数的另一个构造函数。 请看下面的代码。

上面的代码在类中有两个构造函数。 第一个构造函数为类的成员name赋值,第二个构造函数调用第一个构造函数来向类的成员name提供初始值Jonn/犹豫不决的铃声Doe

所以程序的执行结果: digger----John/犹豫不决的铃Doe

需要注意的两点是:

1、如果在构造方法中使用this关键字调用其他构造方法,则此代码必须位于第一行。 否则会出现编译错误。

2、结构方法中只能通过this调用一次其他结构方法。

“super”的使用方法:

实例方法和构造方法中的super关键字都用于指向父类。 实例方法的super关键字用于调用父类中的一个方法。 请参阅以下代码:

面的例子是super.getBirthInfo (; 调用了其父类的void getBirthInfo ()方法。

在构造函数中使用super关键字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然后参考以下代码:

执行代码时,您会看到构造函数的super正在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

的继承机制允许子类调用父类的功能。 下面讨论了继承关系中类的初始化顺序问题

请参阅实例1:

执行结果: SuperClass constructor

子类构造器

虽然代码只实例化了一个子类对象,但程序不会从运行结果中执行子类的生成方法,而是先执行父类的缺省生成方法,然后再执行子类的生成方法。 因此,在实例化子类的对象时,程序将调用父类的缺省生成方法,然后执行子类的生成方法。

请看示例2 :

这个程序不能用JDK编译。 实例化子类的对象时,首先调用父类的默认构造方法,但无法进行编译,因为父类没有默认构造方法。

解决方案:

1、添加要在父类中显示的默认生成方法

2、在子类的构建方法中添加super(str ),必须在构造函数的第一个语句中

两个办法都可以解决程序编译的问题,但是执行结果是不一样的.

第一种执行结果为:Sub with a string.

第二种执行结果为:Super with a string.

Sub with a string.     第二种方法即使父类中有显示的默认构造方法也不会被调用。

再看实例三:

执行结果:

Test main() start

one-1

one-2

one-3

two

我们在main方法中实例了一个Two的对象,但是程序在实例Two对象时并没有先调用Two的构造方法,而是先初始化Two类的成员变量,Two类中有三个成员变量,他们都是One类的对象,所以要依次执行One类的构造方法,然后再初始化Two类的对象。

既在实例化类的对象时,类中的成员变量会首先进行初始化,如果其中的成员变量有对象,那么它们也会按照顺序执行初始化工作。在所有类成员初始化完成后,才调用对象所在类的构造方法创建对象。构造方法作用就是初始化。

再看实例四:

执行结果:

Test main() start

one-3

one-1

one-2

two-1

------------

one-1

one-2

two-2

结论:如果一个类中有静态对象,那么他会在非静态对象初始化前进行初始化,但只初始化一次。而非静态对象每次调用时都要初始化。

再看实例五:

执行结果:

one-3

one-1

one-2

two-3

Test main() start

one-1

one-2

two-1

------------

one-1

one-2

two-2

结论:程序中主类的静态变量会在main()方法执行前初始化。结果中只输出了一次one-3,这也说明:如果一个类中有静态对象,那么它会在非静态对象前初始化,但只初始化一次。非静态对象每次调用时都要初始化。

总结初始化顺序:

1.主类的静态成员首先初始化。

2.主类的父类的构造方法被调用。

3.主类的非静态对象(变量)初始化。

4.调用主类的构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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