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或缩小选定的对象,使缩放后的对象比例保持不变。 CAD缩放快捷键在SC中,可以通过在命令行上换行符或按空格键来执行CAD缩放命令。
概要
要缩放对象,请指定基点和比例因子。 轴心点是缩放操作的中心,并保持静止。 如果比例因子大于1,则放大对象;如果比例因子为0到1,则缩小对象。
提示列表
将显示以下提示:
选择对象
指定要调整大小的对象。
基点
指定缩放操作的基点。
指定的轴心点表示选定对象将调整大小,且远离静止轴心点时位置保持不变的点。
注意:使用“缩放注释性对象”命令时,对象位置将相对于缩放操作的轴心点缩放,但对象不会调整大小。
比例因子
以指定的比例放大选定对象的大小。 大于1的比例因子会放大对象。 0到1之间的比例因子可缩小对象。 也可以通过拖动光标来增大或减小对象。
复印
创建要缩放的选定对象的副本。
参照
根据参照长度和指定的新长度缩放选定的对象。
以上是CAD缩放快捷键和一些相关概念和参数。 如果想知道详细的操作方法,请参考这两个教程。 CAD如何缩小视图? (这实际上没有放大或缩小,只是改变显示效果,所以需要和正文区别开来。 )另一个是CAD如何缩小图形,与正文意思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