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细则:
变量按作用范围分为全局变量(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
成员变量通过调用实例属性和类属性进行分类
局部变量根据定义位置分为参数、方法局部变量和代码块局部变量
成员变量:
在类中直接声明的变量也称为成员变量、全局变量
初始化:
如果没有为成员变量设置初始值,系统将根据成员变量的类型自动分配初始值。 int指定初始值0,布尔指定初始值false,自定义类型指定初始值null
作用范围:
定义成员变量后,其范围将成为其所属的整个类。 虽然成员变量的定义没有优先级,但建议将成员变量的定义集中在类的顶部。
局部变量:
方法中的参数、方法中定义的变量以及代码块中定义的变量统称为局部变量。
初始化:
)1)局部变量在使用前必须明确初始化或赋值,局部变量没有默认值。
)2)声明局部变量时,在数据类型前不允许使用final以外的关键字。 即,[final]数据类型变量名称=初始值;
作用范围:
局部变量的范围从定义的位置到该语句块结束。
另外,注意:
)1)如果局部变量的名称和全局变量的名称相同,则在局部变量的有效范围内隐藏全局变量。 也就是说,该全局变量在具有同名局部变量的方法中暂时无效。
)2)因此,在局部变量的范围内访问该成员变量时,必须使用关键字this引用成员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