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经常知道圆的中心和半径,不需要保持圆周点坐标,但会遇到想实现MATLAB的圆绘制的情况。 此时,使用角度和散点生成圆周坐标明显不符合比例,但MATLAB中没有用于直接画圆的Circle等函数。 这个怎么办?
其实MATLAB有一个画圆的固有函数。 复原
此函数具有“Curvature”属性,通过更改该属性可以绘制椭圆。 将此值设定为[ 1,1 ]可以绘制标准圆。
如果中心是圆心的坐标,
rectangle('position ',center(1)-0.5,center )-0.5,1 ),' Curvature ',[ 1,1 ] );
在中,“位置”变量中的第一个值和第二个值表示圆的外切矩形左下角的点坐标,以下两个值表示x方向和y方向的半径: 很明显,这是画椭圆的准备。 画标准圆时,把这两个值相等就可以了。
让我用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
Example (随机给出10个点的中心坐标,在一张图上画10个以坐标为中心,以1为半径的圆。
a=cell (1,10 );
for i=1 : 10
a(I )=
{ [ 10 * (rand (1,1 )-0 )、10 * (rand ) 1,1 )-0 ) };
结束
for i=1 : 10
中心=
cell2mat(a ) I );
rectangle('position ',[center(2(1)-0.5,center ) ]-0.5,1,1 ],' Curvature ',[ 1,1 ];
保持接通;
plot(center(2(1)、center )、' r ' );
结束
axis equal
axis([010010];
盒开;
如果是这样的话,今后遇到同样的情况时,可以用这样简单的方法来实现标准圆的描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