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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任免内蒙古最新人事消息,内蒙古的人事任免公示

时间:2024-05-03 05:00:02 阅读:703 作者:頭刻悲傷

阿拉善盟关于对拟任干部进行公示的公告

经阿拉善盟委研究,决定对以下7名拟任干部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

孙刚德,男,汉族,1968年12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内蒙古雅布赖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比照正处级干部管理)。拟提名为旗政协主席候选人。

杨继元,男,汉族,1972年4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阿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四级调研员,阿左旗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拟提名为旗人大常委会副职候选人。

景荣,女,汉族,1968年4月生,大学,历史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盟纪委委员、三级调研员。拟任盟直部门正职。

任俊青,男,汉族,1966年12月生,大学,工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盟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拟任盟直部门正职。

王宏伟,男,汉族,1966年8月生,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兼任区域经济合作局局长、三级调研员。拟任盟直部门正职。

张涛,男,汉族,1970年9月生,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盟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拟任盟直部门正职。

张国清,男,汉族,1971年2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盟财政局(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拟任盟直事业单位正职。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2日-2021年12月28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短信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组织部门对反映问题的人员和内容将严格保密。

公示受理办公室设在盟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盟行政中心1号楼1楼1127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受理电话:(0483)12380,受理短信平台:13354837030

受理网站:http://12380.nmgdj.gov.cn/

特此公告

  中共阿拉善盟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21日 


呼和浩特市

12月23日,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领导干部任免职宣布大会,宣布新任检察长徐志国同志履新,提名徐志国同志任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


12月21日下午,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宣布领导干部任免职决定:提名贾俊梅同志任赛罕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


乌兰察布市

12月21日上午,商都县公安局召开干部大会,会上宣读了市委关于闫全利同志提名为商都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的决定


2021年12月20日下午,察右后旗公安局召开干部大会,宣布旗公安局主要领导职务任免决定:免去德力格尔同志政府副旗长、局长职务;提名富坚同志为政府副旗长人选,提名察右后旗公安局局长的决定。


赤峰市

公示任免内蒙古最新人事消息,内蒙古的人事任免公示-第1张

公示任免内蒙古最新人事消息,内蒙古的人事任免公示-第2张

公示任免内蒙古最新人事消息,内蒙古的人事任免公示-第3张

公示任免内蒙古最新人事消息,内蒙古的人事任免公示-第4张

公示任免内蒙古最新人事消息,内蒙古的人事任免公示-第5张

公示任免内蒙古最新人事消息,内蒙古的人事任免公示-第6张

公示任免内蒙古最新人事消息,内蒙古的人事任免公示-第7张

赤峰市

经赤峰市委研究,决定对以下4名拟任干部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

杨奉筠,男,汉族,1971年3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拟任市直部门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正职;

毕书峰,男,满族,1973年3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赤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拟任市直部门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正职;

金腾蛟,男,蒙古族,1976年10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赤峰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政委、一级警长,拟提名为旗县区政府副职人选;

于刚,男,汉族,1978年2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赤峰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四级高级警长,拟提名为旗县区政府副职人选。

二、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7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公示办公室设在赤峰市政府党政综合楼A座715房间。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2:30— 5:30

受理电话:(0476)12380

特此公告

中共赤峰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12月20日


巴彦淖尔市

12月20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会议宣读了关于李彦墩、李延鑫同志任职的通知;王学东同志个人辞职申请以及《关于提请任命李彦墩同志职务的报告》;刘文斌同志个人辞职申请以及《关于提请李延鑫同志任职的报告》;介绍了拟任职人员有关情况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职事项,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乌拉特后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学东辞去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1年12月20日乌拉特后旗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及本人提出的辞职申请,乌拉特后旗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学东辞去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乌拉特后旗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乌拉特后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文斌辞去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1年12月20日乌拉特后旗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及本人提出的辞职申请,乌拉特后旗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文斌辞去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乌拉特后旗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报经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乌拉特后旗人大常委会任职名单

(2021年12月20日乌拉特后旗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彦墩为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李延鑫为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乌拉特后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彦墩代理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12月20日乌拉特后旗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乌拉特后旗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

李彦墩代理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乌拉特后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延鑫代理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12月20日乌拉特后旗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乌拉特后旗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

李延鑫代理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和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来源:内蒙古晨报综合

责编:赵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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