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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丰县城区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通告(我县开展交通秩序联合整治行动)

时间:2023-11-22 04:58:18 阅读:439 作者:丢雷老呣

我县开展交通秩序联合整治行动?关于永丰县城区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通告,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我县开展交通秩序联合整治行动?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永丰县城区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通告(我县开展交通秩序联合整治行动)-第1张

我县开展交通秩序联合整治行动

关于永丰县城区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管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提升城市形象,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努力创建更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县委、县政府“创卫创文”活动工作安排和部署,决定在城区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重点打造主干道以佐龙大道、崇文东大道为主,次干道(支路)以民主路、龙岗路为主等文明示范路,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查以下交通违法行为

1、行人乱穿马路。主要包括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不走人行横道斑马线、跨越道路隔离栏等交通违法行为。

2、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二、三轮电动车违法加装遮阳伞和二、三轮电动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3、机动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机动车乱停乱放、不礼让斑马线、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逆行、未系安全带和二、三轮摩托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3、祥和大道与迎宾中大道、跃进西路进城、丰苑小区恩江南大道将对黄牌货车不按规定时段(7:00-21:00限行)进城进行抓拍。

4、三轮“拐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三轮“拐的”违反禁行规定、无证无牌、乱停乱放、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规范停车及通行秩序

1、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严查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崇文东大道、永丰大道两侧非机动车道实行21:00—07:00限时停放,机动车不得占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车位停放,民主路、龙岗路的机动车道不得停放机动车、三轮摩托车及三轮“拐的”,临时停放时间不得超过三分钟。

2、规范二、三轮电动车和摩托车停放秩序。二、三轮电动车和摩托车应停放在路沿非机动车车位上,不得占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道停放,不得占用机动车泊位停放。

3、禁止三轮“拐的”通行。佐龙大道和崇文东大道示范路,07:30—18:30禁止三轮“拐的”通行。

平安出行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倡导文明交通。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在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中,对围攻、谩骂、殴打执法人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依法依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永丰县城市管理局

永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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