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海鸥陆续入昆以来
大量的游客也纷至沓来观赏海鸥
海鸥是昆明人的老朋友
也是昆明这座城市的一张亮丽的名片
昆明人爱鸥护鸥,但是总有“刁民”要伤害它们,许多不文明游客抓住海鸥拍照嬉戏,如此行为引发了众怒。
20日下午,市民许先生带着孩子到海埂公园喂海鸥,看到一幕不文明的现象,几名男子抓住了一只海鸥,露着得意的笑容轮番拍照。
市民许先生:“当时我也是带着小孩过去,在那里站在最边上,怎么会我转过来就看见他们拍照,我也没有看见他们怎么抓住的,你拿过去照我又拿过去照的,应该有10多分钟的。”
无独有偶,21日下午,一名网友发布微博曝光,一名老人在海埂大坝上竟然徒手抓住海鸥还不放手。
从微博网友发布的视频中可以看到,视频中老人先是抓住一只海鸥往空中抛起,之后用手中的面包引诱海鸥吃食,就在这一瞬间他又再次抓住了一只海鸥,这时,海鸥停地挣扎着,羽毛也不断往下掉落。最终,在众人的劝说之下,老人才将海鸥放开。
其实,去年我们曾曝光过此类不文明行为
男子在海埂大坝抓海鸥
还放话喊警察“来抓我”
男子为涨粉多次猎捕海鸥!放话“来抓我啊!”结果警察真来了……
最后,他真的被警察抓走了!!!
今年年初,一名男子发布了一张自己手抓海鸥的图片,还配上了多张在昆明海埂大坝上拍摄的海鸥照片,此举也立即引起了众多网友的谴责,并向西山森林公安进行了举报。
经过森林公安调查后,该男子才意识到错误,接受到相应的处罚并现身海埂大坝向公众道歉。
当事人 小贺:“当时我就给每个网友都道歉了,你们也看得到的,我这样的行为造成不良的影响之后,自己也反思了,我马上就在最小的范围内制止了(删除了),我在这里给爱护野生动物的朋友们,真诚地道个歉,给昆明市造成了不良影响也道个歉,给昆明市的包括云南的人民道个歉。”
西山区森林公安分局 王曙辉:“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他违反了第22条的规定,我们根据第46条的规定,将对他进行一个林业行政处罚,将对他处以2000元至10000元的林业行政处罚。”
看到没?这就是伤害小精灵的下场!!!
这里也得@所有游客,保护海鸥人人有责,请大家文明观鸥喂鸥,切勿动手伤害它们。
如若发现不文明观鸥行为,欢迎大家曝光,咱们让警察蜀黍罚他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