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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建防消防设备调试维修保养有限公司因未营业被处罚(不具消防监督检查资格)

时间:2023-11-21 06:30:43 阅读:851 作者:仅有的气质

汕头市建防消防设备调试维修保养有限公司因未营业被处罚(不具消防监督检查资格)-第1张

根据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公示信息显示,汕头市建防消防设备调试维修保养有限公司因商事主体存在长期停业未经营情况,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有关规定行为,被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逾期开业、停业、不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法律责任】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查,上述涉事企业连续两个年度(含两年)以上未依法纳税、未依法年报且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同时信用风险监管科组织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当事人核准登记的住所场地核查、邮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核查函》均无法与该企业取得联系。

2021年4月24日,通过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发布《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和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涉事企业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未要求举行听证,视为放弃此权利。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爱企查官方网站搜索信息了解到,汕头市建防消防设备调试维修保养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8月4日,注册地位于汕头市光华路89号之六,法定代表人为刘建新。其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消防设备调试开通、维修、保养;销售:消防器材、安防监控器材及配件,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五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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