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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轴货车按车长和总重区分过路费(西安市厢式货车限行最新规定)

时间:2023-11-19 13:01:40 阅读:595 作者:奇迹再见

▎西安:2轴货车按车长和总重区分过路费

10月10日,陕西省政府网站发布关于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其中对二轴货车的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2轴货车按车长和总重区分过路费(西安市厢式货车限行最新规定)-第1张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两轴货车的收费标准做了细分,车长小于6000毫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千克的,道路费率标准为0.7元/车·公里;车长不小于6000毫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千克的,道路费率标准为1.26元/车·公里。

据悉,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收费期限20年,自2022年2月28日至2042年2月27日。若国家公路收费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2轴货车按车长和总重区分过路费(西安市厢式货车限行最新规定)-第2张

▎西安10月15日起放开柴油皮卡进城限制

10月14日,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我市多用途货车(皮卡车)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2轴货车按车长和总重区分过路费(西安市厢式货车限行最新规定)-第3张

● 具体通告如下:

一、燃料种类为柴油且排放标准为国Ⅴ及以上的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不受我市货车禁限行限制,无需办理通行证

二、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柴油多用途货车(皮卡车),须遵守我市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相关规定。

三、燃料种类为汽油的多用途货车(皮卡车)按照2022年6月15日《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放宽多用途货车(皮卡车)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的规定执行。

四、燃料种类为柴油且排放标准为国Ⅳ及以下的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仍须遵守《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市政告字【2018】4号)的相关规定。

五、根据《多用途货车通用技术条件》(GB/T40712-2021)标准,本通告中多用途货车(皮卡车)是指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敞开式货箱(可加装货箱顶盖)、核定乘坐人数不大于5人(含驾驶人)、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3500kg的汽车。

六、原通告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七、通告自2022年10月15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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