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只售不租”,业主诉苦停车好难!
近期,佛山多名网友表示自家小区车位只售卖不放租,如不购买,连地下车库都进不去!
只售不租,只租不售……这些做法合法吗?
不买车位不准进车库
只售不租合法吗?
近日,楼市君在领导留言板网站上,发现多条关于佛山小区车位只售不租的求助留言。
有网友称,顺德北滘深业城三期地下停车场车位只能出售或者出入按次收费,不能办理月卡,而且车位出售价格也较高(16-18万/个),业主停车难又贵。
图源:领导留言板
还有名为q***的网友表示,狮山镇的奥园观湖尚居地下停车位也同样只售不租,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甚至不能进入地下停车场,严重影响生活。
图源:领导留言板
而这位名为W***的网友则称,乐平镇的盛凯御苑小区同样有车位只售不租的问题,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不能进入地下车库,就连临停都不可以。
图源:领导留言板
小区车位只售不租,这种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
小区车位应先满足业主需求
开发商/物业无权只售不租
先说结论:违法了。
楼市君曾以小区车位只售不租的问题咨询过相关律师,律师表示:
虽然小区内未出售的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但《民法典》第276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民法典》275条还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物业无权只售不租。
开发商/物业使用“只售不租”的方式拒绝提供停车服务,实际上是变相限制了小区内业主通过出租等方式使用车位的权利。
很明显,对于小区车位的规范使用,法律上都有相应的约束条例。除民法典依据外,近期佛山南海也拟出台相关文件。
今年6月,南海区发布了关于加强商品住宅小区规划车位管理的征求意见稿。(点击查看意见稿细节)
意见稿明确规定,小区规划车位应依法优先提供给本项目的业主(承租人)使用。如有未销售的车位,应当实行租售并举。
意见稿还列明,如房企、物业不按照要求执行,将予以诚信扣分,或暂停网签业务。涉嫌违法犯罪的还将予以行政处罚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如果文件顺利落地,那么,业主对于开发商/物业“车位只售不租”的行为将有更多文件依据和援助!
车位只租不售、垄断、占用收益
律师:建议走法律途径
最后,给大家简单普法一下,除车位只售不租外,以下几种开发商/物业对小区车位的处理方式同样不合法。
1.小区车位只租不售
2.将大量车位出售给同一个人
3.物业占用通过出租小区地面停车位产生的收益
只租不售与只售不租同理,都限制了小区业主通过出租等方式使用车位的权利。
不过,许多事情都有例外,比如开发商将人防车位设置成“只租不售”,就是合理合法。
人防车位是地下停车位的一种,这种车位产权归国家所有,不可买卖,只能租赁使用,且租赁期最长不可超过20年。
地下停车场 来源:公众号图库
将大量车位出售给同一个人,实际上是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小区的地面停车位属于公摊,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只有管理权,无权占用地面停车位产生的各种收益。
如果遇上几种情况,我们目前可以采用的方法有哪些?律师这样建议:
可以走法律途径,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开发商/物业将空置的车位向小区内业主进行出租或出售,或者责令开发商/物业立即停止相关违法行为。
关于小区车位,你还遇到过哪些问题?在评论区告诉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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