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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轨道交通10号线的事故记录,上海轨道交通事故

时间:2024-05-07 14:00:01 阅读:750 作者:aJFzs1

上海轨道交通10号线的事故记录

上海地铁10号线错向行驶事件
2011年7月27日晚高峰时期,一列本应开往航中路方向的上海地铁10号线列车,却反常地朝虹桥火车站方向开出,乘客要在下一站上海动物园下车换乘对面的列车。7月29日下午,上海地铁公司在官方微博上公布,故障是因为当时正在实施CBTC信号升级调试时,发生信息阻塞故障,致使后一列车重复使用前一列开往虹桥火车站列车的进路信号导致的。
上海地铁10号线追尾行驶事件
2011年9月27日14时许,上海地铁10号线因设备故障,南京东路至交通大学区段列车限速运行,发车班次间隔延长。老西门站和南京东路站实施换入10号线限流。
15时07分,与10号线有关的所有换乘站实施换入限流。在江湾体育场站乘坐地铁的乘客建议大家从2号口出站到对面坐地面交通55、910、61路前往市区。
15时10分,记者从地铁方面了解到,10号线老西门站发生列车追尾,有人受伤,救援正在进行中。记者在西藏南路上看到,救护、公安车辆正在飞速赶往事发现场。
15时15时左右,记者在地铁10号线老西门站看到,现场仍有近10辆救护车在现场等待救援,不断有伤员在从地铁站内往外送。
地铁官网信息显示,15时15分,上海地铁10号线因设备故障,伊犁路站至四川北路站区段列车中断运营。豫园站已经封站。请乘客们避开上述故障区段,通过2、4、7、8号线进行绕行。15时20分左右,记者在10号线老西门站现场看到,有乘客正沿着地铁轨道步行出站,地铁方面已经打开紧急出口。据乘客介绍,事发时曾听到“砰”一声巨响,随后车辆急刹车,由于惯性很多乘客摔倒,有乘客受伤。 15时25分左右,记者在现场看到,事故列车仍停战离10号线老西门站站台不远的地方。站台上,有不少乘客坐着,正在处理伤口。
15时40分,记者抵达瑞金医院,医院已经紧急调集了相关科室的医疗救护人员,所有人员都已经在急诊处等待伤员,医院已经开通了绿色通道,确保伤员一到立即实施救援。还没有伤员被送到医院。
15时47分,第一批伤员已经抵达瑞金医院,不少伤员都是自己从救护车上走下来的。
15点49分,记者从运营方处获悉,前面一列车乘客已经疏散完毕,后面一列车的乘客仍在疏散中。运营方称截至目前未接到死亡报告。
有事故亲历者向新民网记者表示,事故发生时他正在被追尾的列车上,事发前他所在的列车已经在老西门站停了大约30分钟左右。该名乘客表示,追尾事故发生时,他所在的列车被猛烈撞击,很多人因此摔倒受伤。

上海轨道交通10号线的事故记录(上海轨道交通事故)

铁路交通事故的较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内
(二)容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
(五)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
(六)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
(七)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

上海轨道交通10号线的事故记录(上海轨道交通事故)

铁路交通事故的一般事故

铁路交复通事故的一般事故制行车事故、旅客伤亡事故、行李包裹事故和货运事故等。

铁路交通事故还包括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相关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的事故,均为铁路交通事故。

上海轨道交通10号线的事故记录(上海轨道交通事故)

(3)上海轨道交通事故扩展阅读: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七条依据《条例》规定,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铁道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要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制度,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及时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怎么办

保命要紧!

上海轨道交通10号线的事故记录(上海轨道交通事故)

而根据国务院公布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下称《条例》)规定,自2007年9月开始,铁路事故如造成铁路旅客人身伤亡,铁路运输企业赔偿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如造成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则最高赔偿2000元。此次出台的《条例》并未对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赔偿作出明确规定,只是表示对铁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其他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赔偿。《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于2007年6月27日的国务院第182次常务会议上通过,将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多年不变的铁路事故赔偿标准终将成为历史。自2007年9月1日起,铁路事故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最高赔偿标准,将从4万元提高到15万元。

我国导致铁路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哪些

1、地质灾害,如塌方、泥石流。
2、气象灾害,如暴雪,洪水等。
3、人为原因,如破坏铁路路基,破坏铁轨,破坏接触网等
4、交通事故,如车辆在道口冲卡导致碰撞等

上海轨道交通12号线的建设事故

2012年12月31日21时左右,位于浦东新区金穗路,由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承建的轨道交通12号线金桥停车场地面检修库房,在施工过程中浇筑平台发生坍塌,造成5人死亡,18人受伤。搜救工作于2013年1月1日凌晨1点左右结束。
12号线金桥停车场地面检修库房浇筑平台于2012年12月31日晚上坍塌,酿成5人死亡、17人受伤的事故,事发当时该检修库正在进行混凝土浇顶。据市卫生局介绍,有1人伤势严重,其余伤员生命体征平稳。另有一名施工者家属闻讯后因情绪紧张而晕厥被送至医院治疗。
事发地铁检修库位于浦东金海路金穗路附近,长约120米,宽约60米,高约10米。一位工地钢筋工介绍,该检修库分为四个部分从南往北靠依次建设,发生坍塌的就是靠近北面的约四分之一屋顶。
2012年12月31日晚,该工地上,警戒线围住了事发地。脚手架高处的毛竹从四周往中间倾斜,多根1米见方的水泥柱立在地上,透过低处的脚手架则可看到检修库地面上都是些混凝土块、毛竹等。一辆混凝土泵车停在检修库旁,它的泵壁被斜砸下来的黄色塔吊臂死死地压在脚手架上。黄色塔吊臂顶端砸到泥地上,距离它不到3米的地方则是工地材料看护工夫妇的蓝色工棚。
这位看护工回忆称,当时他老婆已经在工棚睡下,他在混凝土泵车旁看着,先是听到什么东西裂开的声音,抬头一看,脚手架的毛竹都往中间倒去,接下来,就听到“嘭嘭”声,屋顶塌下去了,塔吊臂砸在他的工棚前,随后则再无声音。这一切的发生就在几秒钟时间内,这位看护工表示,当时吓得走也走不动,想喊老婆逃命也喊不出。
在事故中逃生的工人蔡金华回忆称,当时泵车等机器轰鸣,自己根本听不到屋顶坍塌的前兆声,就觉得自己突然失重,掉下去了,身边都是钢板、湿湿的混凝土。直到救援人员赶到,才把自己救出去。 记者了解到,车库施工中标单位是上海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事故现场警戒线外,工地的工人还在讨论。前日原本是该检修库最后封顶交工的日期,混凝土浇注从当日下午开始,预计晚间完成。共约1800平方米的混凝土,事发时浇注面还剩200多平方米。为了按时交工,三台混凝土泵车同时工作,还加上塔吊帮忙运送混凝土。而以前浇注混凝土时,仅有1台或者2台泵车工作。
一名钢筋工表示,临近年底,工人需要回家过年,又临近交工日期,该工地一直在赶工,前几天上海下雨下雪,他们晚上照样加班,衣服都湿透了。
一名逃过一劫的泥工分析,一立方米混凝土2吨多重,整个屋顶的重量可想而知,加上上海气温比较低,混凝土凝固慢,这可能是造成屋顶坍塌的原因。屋顶坍塌后又拽倒了塔吊臂。
事发后,市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抢险救援,浦东新区、公安、安监、消防等部门全力搜救被埋工人,伤员随后被分别送往曙光医院、公利医院救治,搜救工作于昨日凌晨1时左右结束。
此次事故共造成5名工人身亡,17名工人受伤,多为骨折、软组织损伤、眼睛灼伤等,除一名伤员腰椎骨折属重伤外,其余伤员情况均属中度和轻度,所有伤员生命体征平稳。其中,1名轻伤者昨天上午已经出院。今天,曙光医院将组织精兵强将为多名骨折病人手术。
据了解,另有一名伤亡者家属抵达现场后发生晕厥,也被送医治疗。 模架结构存在施工搭设缺陷致模架大面积倒塌
2012年12月31日21时03分,上海轨道交通12号线金桥停车场房建工程检修联合库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造成5人死亡、7人重伤、10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约700余万元。昨日,从上海市安监局获悉,事故原因系模架结构存在施工搭设缺陷,在混凝土自重与施工载荷作用下,使模架结构产生局部失稳,最终导致坍塌。
3台混凝土泵车分别在东、西、北侧,按照整体由远而近、从南向北推进,且以先浇筑框架下半截柱,后浇筑上半截柱、梁及楼板的顺序进行1号区混凝土浇筑;塔吊配合进行物料搬运。20时30分,塔吊司机下班离开现场。21时03分,模架大面积坍塌。
经现场勘查,该项目施工单位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上海浦桥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上海东服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都存在着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情况。
上海市安监局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针对12号线一在建项目前天晚上发生的坍塌伤亡事故,副市长沈骏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沈骏一行上午实地察看事故现场。
会议要求有关责任单位、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救助及善后工作,对下一阶段清理事故现场、抓紧调查事故原因等进行部署。要求坚持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实事求是的严谨作风,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查找和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彻查事故隐患,扎实推进全市重大工程建设及安全生产。

上海轨道交通10号线的事故记录(上海轨道交通事故)

何谓铁路交通事故

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事故,包括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相关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的事故,均为铁路交通事故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的第二章 事故等级

第七条依据《条例》规定,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
(二)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三)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四)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五)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
(五)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
(六)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七)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
(五)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
(六)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
(七)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
第十一条一般事故分为:一般A类事故、一般B类事故、一般C类事故、一般D类事故。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为一般A类事故:
A1.造成2人死亡。
A2.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
A3.造成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A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
A4.1繁忙干线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
A4.2其他线路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6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
A4.3客运列车耽误本列4小时以上。
A4.4客运列车脱轨1辆。
A4.5客运列车中途摘车2辆以上。
A4.6客车报废1辆或大破2辆以上。
A4.7机车大破1台以上。
A4.8动车组中破1辆以上。
A4.9货运列车脱轨4辆以上6辆以下。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A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B类事故:
B1.造成1人死亡。
B2.造成5人以下重伤。
B3.造成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B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
B4.1繁忙干线行车中断1小时以上。
B4.2其他线路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
B4.3客运列车耽误本列1小时以上。
B4.4客运列车中途摘车1辆。
B4.5客车大破1辆。
B4.6机车中破1台。
B4.7货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4辆以下。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B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C类事故:
C1.列车冲突。
C2.货运列车脱轨。
C3.列车火灾。
C4.列车爆炸。
C5.列车相撞。
C6.向占用区间发出列车。
C7.向占用线接入列车。
C8.未准备好进路接、发列车。
C9.未办或错办闭塞发出列车。
C10.列车冒进信号或越过警冲标。
C11.机车车辆溜入区间或站内。
C12.列车中机车车辆断轴,车轮崩裂,制动梁、下拉杆、交叉杆等部件脱落。
C13.列车运行中碰撞轻型车辆、小车、施工机械、机具、防护栅栏等设备设施或路料、坍体、落石。
C14.接触网接触线断线、倒杆或塌网。
C15.关闭折角塞门发出列车或运行中关闭折角塞门。
C16.列车运行中刮坏行车设备设施。
C17.列车运行中设备设施、装载货物(包括行包、邮件)、装载加固材料(或装置)超限(含按超限货物办理超过电报批准尺寸的)或坠落。
C18.装载超限货物的车辆按装载普通货物的车辆编入列车。
C19.电力机车、动车组带电进入停电区。
C20.错误向停电区段的接触网供电。
C21.电化区段攀爬车顶耽误列车。
C22.客运列车分离。
C23.发生冲突、脱轨的机车车辆未按规定检查鉴定编入列车。
C24.无调度命令施工,超范围施工,超范围维修作业。
C25.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导致列车超速运行。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C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D类事故:
D1.调车冲突。
D2.调车脱轨。
D3.挤道岔。
D4.调车相撞。
D5.错办或未及时办理信号致使列车停车。
D6.错办行车凭证发车或耽误列车。
D7.调车作业碰轧脱轨器、防护信号,或未撤防护信号动车。
D8.货运列车分离。
D9.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
D10.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耽误列车。
D11.滥用紧急制动阀耽误列车。
D12.擅自发车、开车、停车、错办通过或在区间乘降所错误通过。
D13.列车拉铁鞋开车。
D14.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耽误列车。
D15.错误操纵、使用行车设备耽误列车。
D16.使用轻型车辆、小车及施工机械耽误列车。
D17.应安装列尾装置而未安装发出列车。
D18.行包、邮件装卸作业耽误列车。
D19.电力机车、动车组错误进入无接触网线路。
D20.列车上工作人员往外抛掷物体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
D21.行车设备故障耽误本列客运列车1小时以上,或耽误本列货运列车2小时以上;固定设备故障延时影响正常行车2小时以上(仅指正线)。
第十六条铁道部可对影响行车安全的其他情形,列入一般事故。
第十七条因事故死亡、重伤人数7日内发生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变化的,相应改变事故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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