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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铁对喝水的人罚款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吗

时间:2023-11-22 08:22:57

2014年7月1日制定的 《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 》它属于地方性法规,有权进行警告和罚款这两项行政处罚。
条例的第六条规定了:“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轨道交通运营的监督管理”以及“市政府确定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负责本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并按照本条例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八条规定了:“禁止在在列车车厢内饮食。”(我觉得啊,若你实在太渴又不想违反规定的话,那就在候车区域喝好了)
第五十八条规定了:“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项至第十项规定的,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并可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禁止在在列车车厢内饮食的规定在38条第六项)
所以地铁公司作为轨道交通的经营单位有权对乘客罚款,有法律依据。你“可以”拒绝支付罚金,但是会被强制执行。若是对处罚的决定不服,救济的途径有:1、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2、对地铁公司提起行政诉讼。可以携带饮料,只是要求不在车厢内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