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交站大规模改名,主要有四大新变化。
第三、不使用企事业单位或商业机构命名。命名以地名为主,可以小区名称、道路名称等较为稳定的实体为命名依据,新增站位不使用企事业单位或商业机构命名。此外,站名要使用汉字;同站或不足半个站距的相邻站位使用同一站名,不出现“同站不同名”或“近站不同名”。
第四、 有公交站名指代模糊的,优先调整为地铁站名。部分公交站设站时,周边无明确标识物,只能采取较模糊的方式命名,地铁站建成后正好形成了公交站周边最明确的标识物。针对类似车站,充分采纳市民意见建议,优先调整为邻近地铁站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