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游客投稿 正文

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个人所得税吗(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的有哪些)

时间:2023-11-19 13:01:03 阅读:16945 作者:463

近日,河图创意与多位摄影人,聊到著作权转让的问题,发现有不少人对著作权这类无形资产的转让存在一些疑问,尤其是纳税这块问题。河图创意就几个热点问题给大家聊一聊。

著作权(也叫版权)作为知识产权作一部分,并不具有实物形态。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版权是可以进行有偿转让的,它表明版权是可以通过交易来获取经济利益。所以,也有人将版权称之为创意经济的“货币”。

既然转让版权可以获得经济收入,那么转让版权就属于增值税征税范畴。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因此,在增值税上,个人不论是转让版权的使用权还是所有权,其取得的经济所得均可免缴增值税。

如果是个人转让其作品版权的使用权,需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计税方法为:个人转让所得在4000元及以下者,须纳税800元;如果高于4000元,按20%收取纳税额。同时,个人还需要交纳印花税,税额为所转让版权合同中表明金额的0.5‰。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002号)的规定,个人转让著作权,免缴营业税。

如果是企业转让版权的使用权,则按销售无形资产税目缴纳增值税,税率11%;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版权的使用权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转让所产生的费用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相应的税费在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形成的所得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一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版权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处理文章:请发送邮件至 三1五14八八95#扣扣.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