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百科知识 正文

西安办居住证需要什么资料(办西安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时间:2023-11-21 15:29:41 阅读:31308 作者:1004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西安办居住证需要什么资料这个问题,办西安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西安居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西安居住证办理需要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4、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5、户籍证明(原件)

居住证仅向居住地、就业、就读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的作用

1、《居住证暂行条例》中规定,持有居住证的人在居住地可以享受劳动就业,可以参加社会保险,可以缴存、提取及使用住房公积金。

2、可享受的公共服务有: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与其他法律服务等。

3、可享受的便利有: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国家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等。

西安市暂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在西安首次办理居住证时,应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白底彩照、陕西省居住证申请表及现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如果是在西安申请三年有效期居住证,应准备好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白底彩照、陕西省居住证申请表、现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及有效居住证。

西安居住证办理流程:

1、办理西安居住证,首先申请人应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领取居住证申请表,并按要求将居住证申请表填写完整,确保填写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填写后连用所需材料一并交给窗口的受理人员。

2、窗口受理人员收到居住证申请表及材料后,需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将受理回执单交给申请人,并将居住证申请表及材料上交至相关委办局进行复审,通过复审后,通知制证中心开始制证。

3、居住证制作完成后,申请人即可领取到居住证一般从受理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居住证的制发,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制发居住证可以延长至三十个工作日。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西安居住证明在哪里办理,需要什么证件

西安办理居住证需要以下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近期白底一寸照一张;3、提供在本市相关职业的证明,已工作则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学生则提供学籍证明和学生证;4、居住证明资料。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版权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处理文章:请发送邮件至 三1五14八八95#扣扣.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