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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截面为圆形与横截面为正六边形(横截面是圆柱的哪个面)

时间:2023-11-19 22:53:11 阅读:668 作者:只剩回憶

等同特征是指与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该款规定,等同原则的判断主体为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不是水平较高的技术人员或研发团队,是否能够联想到要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标准来判断。

涉案专利:ZL200810067071.8“动态物理屏蔽净化器、制作方法及专用夹具”

专利权人:胡端志

权利要求1. 一种动态物理屏蔽净化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中心盘和数根圆形辐条,所述辐条一端呈径向辐射地固接在所述中心盘上,设置在同一平面内的辐条的直径与辐条的根数的积的值满足大于等于46,小于等于460,计算时,辐条的直径以毫米为单位,且辐条的直径大于或等于0.3毫米。

涉案专利说明书附图:

横截面为圆形与横截面为正六边形(横截面是圆柱的哪个面)-第1张

案件相关争议焦点:

涉案专利的技术特征辐条的横截面为圆形,被控侵权产品辐条的横截面为正六边形,这两个特征是否等同。

法院认定:(2016)最高法民再85号

鉴定意见记载“六边形辐条比圆形辐条对油烟的附着效果好,因此可以判断六边形辐条比圆形辐条的油烟净化效果好。对六边形辐条是否比圆形辐条的油烟净化效果好,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是联想不到的。一般情况下普通技术人员会认为六边形辐条和圆形辐条的油烟净化效果没有差异。水平较高的技术人员或研发团队通过实验对比或实践应用反馈,才能知晓六边形辐条比圆形辐条的油烟净化效果好”。一、二审法院据此认定圆形辐条和正六边形辐条不构成等同。对此,本院认为,网盘在工作时通过高速旋转的辐条拦截油烟中的液体和固体颗粒同时允许气体通过,在高速旋转的工况下,影响网盘拦截效率和通气效果的主要因素是辐条在网盘上的密度和辐条的直径,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所限定的技术特征“设置在同一平面内的辐条的直径与辐条的根数的积的值满足大于等于46,小于等于460”及“辐条的直径以毫米为单位,且辐条的直径大于或等于0.3毫米”即是对该主要影响因素的限定。因此,根据对发明技术方案、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的整体判断,辐条横截面积的形状不会产生较大差异。

创新公司主张权利要求1限定了辐条为圆形,明确排除了对其它形状辐条的保护。对此,本院认为,尽管涉案权利要求1限定辐条为圆形辐条,但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预期其他类圆辐条在高速旋转拦截时也能产生与涉案专利类似的效果。涉案专利的说明书已经载明:“本发明与圆形板状净化器相比,由于本发明辐条是圆形的,故其正面和侧面均为曲面,不存在圆形板状净化器的阻风等问题,故其净化率高”,由此可见,涉案专利采用圆形辐条是为了解决板状辐条的风阻问题,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预期其他类圆辐条相对于板状辐条也能解决相同的技术问题,因此,不宜将其他类圆辐条排除在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外。创新公司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此外,鉴定意见已表明一般情况下普通技术人员会认为六边形辐条和圆形辐条的油烟净化效果没有差异,因此,当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看到涉案专利的圆形辐条时很容易想到与之接近的六边形辐条,并且认为二者在油烟净化效果上没有差异。从圆形辐条到六边形辐条,应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因此,一、二审法院认定圆形辐条和正六边形辐条不等同错误,本院对此予以纠正。由于双方对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独立权利要求1其他特征相同均不持异议,在此基础上,本院认为一审证据保全的被诉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

供稿:罗丹

编辑:任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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