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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不动产登记抵押新规定(襄阳查询房产是否被抵押)

时间:2023-11-20 01:35:59 阅读:346 作者:曾经的魅力

襄阳装修网了解到,襄阳市不动产登记局推出不动产抵押新办法,新规定将极大地方便襄阳市民,新规定从本月起开始执行。

襄阳不动产登记抵押新规定(襄阳查询房产是否被抵押)-第1张

用房屋等不动产进行抵押,是现在众多襄阳市民进行融资的有效手段。近期,襄阳市不动产登记局推行抵押新办法,市民在办理这一手续时,将更加方便快捷。

襄阳市不动产登记局从本月开始执行新规定:

1.不动产顺位抵押登记

这次改革的一个措施是推行不动产顺位抵押登记。通俗的说,就是当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产,此前已通过抵押获得银行贷款50万元。但这套房还有50万元的“剩余价值”闲置,过去因为已经抵押在案,不可能再次办理抵押。现在,剩余的50万元可再次办理不动产抵押,从而获得贷款。而这样的改革措施,将缩短市民办理抵押的登记时间,降低办事成本。

2.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给个人

以前在办理土地抵押手续时,只能抵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能抵押给个人。但随着襄阳市民经济交往的增多,用房产、土地抵押的现象越来越多,过去的规定显然不利于襄阳市民办理相关交易。在这次执行的新规中,也进行了改革,现在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给个人。

3.不需要提供评估报告,双方确认价格即可

过去在办理抵押手续时,要求抵押一方必须进行评估,只有不动产的价值高于所借的债务时,才会办理登记。现在抵押物的价值原来需要提供评估报告,现在由双方确认价格即可。

4.双方协商一致,随时可以办理变更抵押的手续

按照过去的规定,房屋、土地等不动产在办理抵押以后,只有在被抵押一方还清债务以后,才能再次办理抵押。这样的话,即使抵押双方商量一致,允许延期偿还债务,首先还得还清原来的债务,办理解除抵押的注销手续后,才能再办理新的抵押手续。

但按照市不动产登记局从这个月开始执行的新规定,只要双方协商一致,随时可以办理变更抵押的手续。比方说以前企业的债务履行期限是五年,在五年内可以申请办理抵押权的变更登记,但是超过五年后是不予办理的,但是现在根据规定都可以办理了。

以上就是襄阳装修网为大家分享的襄阳不动产登记抵押最新消息,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摘自:网易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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