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糙汉老公七零新婚夜(渣女转正林默)

时间:2023-11-19 13:45:52 阅读:103 作者:温柔眷念

渣女转正林默?林清雅姿态僵硬地坐在木架床上,眨巴眼睛望着这间屋子,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渣女转正林默?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糙汉老公七零新婚夜(渣女转正林默)-第1张

渣女转正林默

林清雅姿态僵硬地坐在木架床上,眨巴眼睛望着这间屋子。

  天花板上没有挂电灯,床边柜子点了一盏煤油灯,光线并不明亮,但足以照亮整间狭小的房间。

  几张大红喜字贴在饭橱和衣柜上,墙壁上挂着主席爷爷的画像,一台老式缝纫机摆在墙角,靠近床头的桌上,红烛摇曳,散发着暖光。

  这是一间粉刷干净的新房,处处透着喜气。

  透过墙角的老式衣柜穿衣镜,望见床上坐着的她,身上一件军绿色的列宁装,胸口挂着新娘的红色胸花,两只麻花辫垂在胸前。

  镜中的少女弯弯的柳叶眉,嫩汪汪的杏儿眼,皮肤像初雪般腻人,两颊婴儿肥颇丰,透着一股子青涩稚气,嫩得掐出水,天生的凝脂美人。

  眉眼轮廓不是她。

  准确说她穿越了。

  几分钟前,她还在别墅内和闺蜜庆生,喝醉了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下来,结果睁开眼就成了这模样。

  若不是屋外传来宾客热闹的声音,林清雅真以为她是做了个梦,到了什么博物馆年代怀旧现场。

  不过随着大段的记忆融入,她已经了解了大概。

  她这是穿越到了还没改革开放的七十年代中期。

  原主和这即将洞房新婚丈夫是双方父母包办婚姻,婚前没见过面。

  为了结这个婚,人家专门请了探亲假回来。

  林清雅念着这点,倒也舒了口气。

  只是她好歹是自由恋爱时代下成长起来的,对包办婚姻有着精神上的抗拒,更何况她还没谈过恋爱,还不想结婚啊。

  咕噜咕噜……

  肚子饿了。

  林清雅蹙了蹙秀眉,又起身捻了几颗桌上盘子里的花生吃。

  走到窗户边,推开报纸糊的窗框,望见一座四面围拢的南方青瓦庭院,院内摆着十几桌酒席,此时宾客还没散去。

  夜空繁星闪烁,青瓦石墙人家,望着七十年代的人们在酒席上谈笑逗趣,还挺得趣,跟黑白影画里看到的似的。

  她的视线不由得落在人群中一道身影上,他手里拿着酒碗,侧身背对着这边,穿着绿色军装,身姿笔挺,个子很高,目测有一米八九,比周围人高出一大截。

  清朗月光拢在他身上,身形格外出众,刹那间让她失了神。

  “霁川,你家新娘子饿得啃花生了。”

  不知是谁笑着说了句,男人转头视线循了过来。

  只见房檐边窗框掀开,那俏丽的身影就趴在窗台上,歪着脑袋打量这边,手里还不停地剥着花生壳儿,一颗颗花生米往嘴里塞,塞得两颊鼓鼓的。

  新婚少女描眉画唇,格外惹眼,却一点都没新娘子的端庄和自觉。

  男人眉眼清冷至极,定定看了她一眼,又转身走向厨房。

  林清雅怎么感觉被他瞪了一眼,嘟囔着关上窗户,转身想往床边走,望着那床头大红喜字枕巾,大红喜字被褥,还有大红喜字床单,整个人从头到脚尴尬到裂开。

  啊这,待会不会要洞房吧?

  她可以装死吗?

  快来一道天雷劈死她吧。

  叩叩。

  身后敲门声响起,林清雅去打开门,门口站着两个模样清秀的半大孩子。

  男孩个头挺高,身材壮实,女孩个子也不矮,长得圆润可爱。

  这个年代长成这样,说明家里过得还不错,至少营养跟上了。

  这俩半大孩子是她新婚丈夫周霁川的二弟和三妹,叫周胜利和周彩虹。

  彩虹梳着羊角辫,笑眯了眼,捧着一碗红糖荷包蛋,碗底垫了毛巾,“嫂子,哥让我们给你送点吃的。”

  林清雅看了眼碗里的荷包蛋,装了满满的一大海碗,七八个鸡蛋,红糖水的色泽很漂亮,里面还放了醪糟,闻着一股甜香味。

  看来这男人待媳妇儿还不错。

  旁边胜利也端了一碗没端上酒席的甜米饭,碗底垫着毛巾。

  林清雅微笑看了他一眼,男孩乌黑双瞳却瞪了她一眼,又蓦地偏过头去,微抿着唇,不大情愿的样子。

  林清雅弯唇一笑,“谢谢你们,我来拿吧。”

  她伸手去拿碗,不小心烫到了指尖,啊的一声轻呼,倏地缩了回来,尴尬地摸了摸耳朵。

  胜利瞥了她一眼,嘴里吐出一句:“娇气!”

  林清雅浅浅一笑,被半大孩子说了句倒也不介意,还有点尴尬。

  彩虹方才听她说了句谢谢,还有些惊讶,又笑了笑:“嫂子,还是我们给你端进去吧,刚煮出来有点烫。”

  林清雅微笑点了点头,侧身让两孩子进去。

  他们送完东西,就笑着离开了。

  到了厨房,彩虹和胜利说:“二哥,你听见没有,嫂子刚才说谢谢, 一点都不像没念过书的。”

  胜利坐在板凳上,一脸嫌弃,板着脸说:“配不上大哥。”

  彩虹噗嗤一笑:“又不是你选媳妇儿,你说配不上没用,我大哥喜欢就成。”

  林清雅在新房吃着鸡蛋,吃了两三个就彻底吃不了,嘴里红糖醪糟味甜滋滋的。

  其实刚才胜利的反应,她不是没看见。

  原主能嫁进周家,单纯是祖坟烧高香了。

  这记忆中林家娘亲生了五个闺女,第六个才是个男孩,在这种重男轻女的家里,原主作为大闺女,没什么感情,那是用来赚彩礼钱的。

  原主小时候还被扔过粪坑,是过路的老大爷捡起来,才活了一条命。

  这原主成家,林家没出一分钱的嫁妆,反而收了周家三百块的彩礼。

  三百块在七十年代也是一笔巨款。

  这屋内三大件和三十六条腿的家具,全部是周家出的。

  三十六条腿,指的是椅子四把,方桌,双人床,大衣柜,写字台,饭橱各一张,几乎组成了这间现今看起来家具还挺齐全的婚房。

  这场婚礼,周家做的还挺周到。

  而娘家,林清雅穿越过来,自然是对娘家人没感情。

  原主从小在娘家吃苦,全家六个孩子, 就她彻彻底底是个文盲,还得辛苦劳动挣工分供养一家子。

  不过这也是她个人的看法,这年代没有小孩儿不辛苦劳动,从力所能及的农活干起,到原主这个年纪,已经是一个成年劳动力。

  欠娘家的,那一笔彩礼钱也还清了。

  今后逢年过节,去送点薄礼意思一下就成,免得落了个不孝的名声。

  但想让她当作亲爹亲娘对待,那是不太可能了。

  至于周家,她心里也忐忑,陌生家庭很难融入,她亲缘关系淡薄,也没和家人生活的经验。

  前世她出版过畅销漫画,电商创业买了魔都的别墅,还没怎么享受生活,就回到解放前了。

  到了这年代,以她对历史贫瘠的认知,参加高考是最公平的出路。

  林清雅托腮想着她的计划,一会就困得直打盹儿。

  墙壁上的金鸡挂钟显示快十二点,长期养成了十点钟入睡的生物钟,她真的熬不住了,眼睛困得睁不开,又趴在桌上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房间响起一道清冷磁性的男声。

  “醒醒,洗洗再睡。”

  林清雅没听见,被人握着手臂抬起,强行唤醒。

  她迷蒙地睁开眼,便近距离看着那张陌生又熟悉的脸庞,辨认出这是她穿越过来的新婚丈夫,顿时吓得软了声。

  “我还小,不想这么早洞房生崽崽。”第2章 和善的公婆

  话落,林清雅的睡意也没了,清澈双眼警惕地瞪着男人。

  周霁川面庞泛着薄红,但眼神清冷,还看不出明显的醉意。

  他面无表情地瞥了眼浑身紧绷的新婚妻子,淡然地松开手,指了指墙边高脚架上的洗脸盆。

  “去洗脸。”

  他的声音清冷而富有磁性,微醺的喉音听起来性感低哑。

  林清雅看向洋瓷盆,盆里盛了干净的热水,散发着热气。

  意识到刚才说了什么,清丽的脸庞淡定无波,内心却有点臊得慌。

  她站起身走到洗脸架前,又看着这挂在架子上的毛巾。

  白色毛巾很干净,闻着有淡淡的肥皂清香,但毕竟是七十年代,毛巾料子并不柔软,并且容易滋生细菌。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她习惯了洗脸巾,返璞归真的生活,要从一张毛巾开始了。

  林清雅内心轻叹,拿起一张毛巾,转头礼貌地问:“我可以用这张毛巾吗?”

  周霁川正站在床边,微醺地仰起头,闭眼解开外衣,露出内衬整齐挺括的军绿衬衫,宽厚的背脊将衬衫背部拱起完美线条,单薄的布料勒出背脊的形状,彰显成熟男人的强悍体魄。

  狭小的房间空气不太通畅,囤积着暧昧燥热的气氛。

  林清雅感受到这股异样,不动声色地移开眼。

  男人似乎被她问得有点烦,语气不耐地应了声:“嗯。”

  其实新房里的东西,床单被褥枕头还有毛巾肥皂洋瓷盆全是崭新的,新置办的,毛巾被褥都是周母洗干净,放在太阳底下晒过。

  林清雅还要卸妆,从穿衣镜看见这张脸,妆容惨不忍睹,腮红画的像猴子屁股,脸颊像刷了层白面粉。

  没卸妆水,她将就用热水把脸洗干净。

  林清雅洗完,端着水盆出去倒水,碰见收拾酒席桌椅板凳的周家人。

  周父,周母,还有胜利和彩虹,还有几个周家亲戚。

  猛地碰见公婆和一大家亲戚,林清雅还有点不适应。

  婆婆周秀云穿着一身蓝布中山装,齐耳短发,干活利落,抬起一张大方桌就放在另一张桌上。

  公公周建明是入赘到周家,在原主记忆中,在周家村都是和善,好相与的人。

  周秀云率先打破了尴尬的气氛,笑容温和地说:“清雅,你和霁川还没就寝啊。”

  婆婆声音温和恬淡,和气的态度,顿时让人心生好感。

  林清雅轻笑,“还没呢。”又礼貌地问候一声:“爹妈,你们还在忙啊,我来帮忙。”

  周秀云赶忙笑说:“别,闺女,你快回屋里去,今天哪有让新媳妇干活的道理。”

  “清雅真懂事,你们家霁川有福了。”

  “清雅又乖巧又懂事,锅厨上样样行,就是小林两口子不给娃娃读书,吃了没文化的亏,好在是个有福之人,嫁给霁川也是一桩好姻缘,好日子还在后头嘞。”

  “小林两口子娇惯那个小儿子,我看是个没出息的,天天逃课,顽劣得很,我家孙儿说村小老师天天打清阳的屁股。”

  周家亲戚笑眯眯地看着她,一个劲儿地夸,听得林清雅尴尬地想遁走。

  这边她还想打水洗脚,还没刷牙,又找周秀云问厨房在哪。

  周秀云带她到厨房,给她拿了一支木头牙刷。

  牙膏是粉末状,用盒子包装的。

  又递给她一个崭新的搪瓷杯,还给她接了杯温热的水。

  伺候到这份上,林清雅有点受宠若惊。

  比亲妈还会伺候。

  不过想来也可以理解。

  原主记忆中,周霁川是全家的希望,每个月津贴和级别工资加起来八九十块,在这个年代,足以养活一大家人。

  周母不见得对她有多喜欢,但既然她嫁给周霁川这个顶梁柱,爱屋及乌,也会对她这个媳妇好。

  牙刷的刷毛是猪毛做的,刷过就软了,牙缝里还钻了几根毛。

  林清雅吐出一嘴泡沫,婆婆还笑眯眯地站在一边。

  “妈,您忙您的,不用管我。”她尴尬地笑了笑。

  周秀云笑容温柔地看着她,林清雅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果然,周秀云笑着抚摸她的头,小声说:“清雅,霁川这趟回家,在家待不到几天了,你们这婚后可得加把劲儿啊。”

  林清雅顿时哑口无言,欲哭无泪,耳朵尖尖都烫得在冒烟,好在身后传来周霁川的脚步声,拯救了她。

  “妈,今天都累了,你们也早点休息。”

  周霁川拿着漱口杯和牙刷进来,打发走了唠叨的婆婆,站在她旁边的洗漱池刷牙。

  和男人一起洗漱,对林清雅而言冲击力蛮大的。

  很私人的生活区域,突然和别人共享。

  突兀的被扔到了陌生环境,每时每刻都有种不安全感。

  把他定位成室友吧。

  七十年代的老干部室友,穿着熨烫板正的衬衫和长裤,头发也是板寸,连刷牙的姿势都很规矩。

  下颚骨利落冷峭,轮廓硬朗阳刚,皮肤并不白皙,风吹日晒过后,有种糙爷们的味道。

  林清雅恍惚觉得挨得挺近,周秀云走后,两人都没开口,安静得只听见水流声的气氛着实尴尬。

  除了知道他叫周霁川,和他工作和家庭情况,林清雅对他一无所知。

  她的眼神太直白,丝毫不收敛,周霁川放下水杯,不悦地挑眉睨来,语气却平静温和:“看什么?”

  林清雅理直气壮地说:“看你。”

  周霁川好像嘴唇抽搐了下, 又淡淡地挑眉:“不准。”

  他的眉毛很好看,很自然的剑眉,眉眼轮廓无一处不周正。

  林清雅听不得不准的话,嫩汪汪的杏仁眼撩了他一眼,微嘟起粉嫩的唇:“我偏要看。”

  落在男人眼里的小表情格外娇俏生动。

  洗漱完一前一后回到新房,林清雅看着那张贴的大红喜字,和身后存在感极强的男人,恨不得脚趾扣住地板,不想上前半步。

  她转身仰头看向周霁川,特善解人意地说:“我打地铺吧。”

  男人眉头微蹙,定定地看了她几秒,又收回目光,转身落下一句,声线清冷。

  “门锁好,我去隔壁房间。”

  林清雅小脸瞬间浮现雀跃,点头诶了一声,笑眼弯弯地朝他挥手晚安,又关上房门,插上门栓。

  门外好像周秀云在和周霁川说什么新婚夫妻不能分床睡,周霁川说她还小,等她适应几天。

  林清雅感恩周霁川体谅她的紧张,感恩婆婆善良宽厚,对这个刚来的婆家也产生了好感,没听几句,就钻进被窝了。

  还以为在陌生环境会睡不着,结果闭眼就睡着了。

  被窝里淡淡的肥皂香气,温馨又安稳,逐渐抚慰了她的不安。

第3章 给她存折

  晨光初晓,旭日东升。

  林清雅晨起推开门,经过昨天的婚宴,打扫干净的院子清晰地落入眼帘。

  明显的南方院落,苍青色的天空下,青黑的瓦,斗拱房檐,粉刷过的白墙,院内铺满了整洁的青石板。

  院子坐落于青山绿水间,房檐外摇曳着一片青绿竹林,绿海滔滔,很有武侠电影里的古风意境。

  清新的空气令人心旷神怡,林清雅站在院门口,望见山坡上路过的生产队村民,穿着粗布蓝衣,扛着锄头和簸箕,正往大队里出工。

  周家公婆这两天忙着奔波婚宴,忙完也要去大队上工挣工分。

  “清雅,吃早饭了。”身后传来周秀云的声音。

  “来了。”林清雅转身回到院落,先去洗漱,又跟着周秀云走进一间堂屋。

  林清雅好奇地打量两眼,又看向桌上摆的早饭。

  一盆放了煮熟的红薯,鸡蛋,另一盆放了两个白面馒头,两个大肉包子,饭是稀饭里放了花生米。

  周秀云说昨天婚宴上没剩下的菜,这年代一年到头都不能吃上肉,举办婚宴的酒席,几乎是扫荡一空。

  林清雅早起就没看见彩虹两兄妹,又问:“胜利和彩虹不来一起吃?”

  周秀云笑说:“他们俩在镇上读书,早上五点钟就走了。”

  林清雅这才知道胜利和彩虹在镇上读初中,每天早上五点钟就拿着馍馍赶山路去学校了。

  村里有所小学,但最高只能读到小学, 初中得去镇上读。

  从周家到镇上,五公里的路程,要走一两个钟头。

  周霁川给家里买了一辆自行车,两兄妹骑车去学校能更快些。

  周家村这个生产队,如今隶属红旗公社管辖。

  红旗公社共有十个生产队,全公社大概有上万人。

  周秀云递给林清雅一个大肉包,白面包子蒸得松软,里面的肉馅儿也是和了新鲜的野韭菜,咬一口韭菜的香味很浓,半肥半瘦的肉馅儿,汁水肆意,肉质鲜嫩,香味扑鼻。

  这手艺太好了,林清雅好吃的想哭了。

  没想到有一天小鸟胃的她还能还能成为干饭人。

  吃完一个碗大的大肉包,喝了一海碗花生米稀饭,婆婆周秀云又笑眯眯地给她剥鸡蛋。

  “来,清雅,再吃个鸡蛋,补充营养。”

  林清雅胃挺撑了,可又盛情难却,婆婆都给她剥了皮放在盘里。

  她软声嘟囔,“我吃太多了。”

  周秀云和周建明老两口相视一笑,又听周秀云说:“能吃好,能吃能生娃。”

  正好周霁川坐在她旁边,婆婆还提生娃,林清雅尴尬死了。

  林清雅瞅他一眼,清白天光下看得更仔细了。

  男人侧脸五官格外立体,轮廓硬朗,下颌流畅,喉结异常突出,俊得赏心悦目,很有质感,大清早就散发着荷尔蒙的味道。

  林清雅目光落在那鼓动的性感喉结,咬一口有什么后果?

  打住!

  林清雅赶紧收回偏移轨道的想法,又把鸡蛋扔给周霁川。

  “不听不听,谁吃谁生娃。”

  周霁川淡淡地瞥了眼,少女洗干净的脸蛋,不施粉黛,清丽脱俗。

  脸上做怪的小表情颇有几分骄矜,格外生动,让人心生欢喜,忍不住唇角微勾。

  周秀云还挺惊讶,刚开始媒人牵线见了面,这闺女还挺害羞,这嫁过来就变了个性子,只是看来自家儿子还挺吃这套。

  周霁川勾唇浅笑的一幕,被周秀云纳入眼底。

  早饭后,周秀云又把婚宴的宾客名单交给林清雅,让她收起来。

  婚宴十桌,花费一百块钱,礼金收了两百多,主要是来了几位周霁川的战友亲属送的挺多。

  礼金收的两百八十块,周秀云都细心叮嘱过,交到她手上。

  林清雅拿着宾客名单和礼金,回到新房,又交给周霁川。

  “这个还是你收着吧。”

  周霁川微微蹙眉,声音清冷磁性:“我马上要回部队,这些东西交给你管。”

  说着又从衣柜里取出一个铁盒子,把里面的存折交给她。

  “我不在家, 你需要用钱,拿着这张存折去县里取。”

  林清雅好奇地打量这张存折,红色的本子,写着活期储蓄存折,中国人民银行。

  这时候已经有人民银行储蓄存款业务了。

  里面的存款每一笔全部手写。

  翻开左边写着账号和户名,还盖了银行储蓄专用章,凭支取。

  右边是按年月日,存入,支出,余额手写的存取记录。

  她还没用存折取过钱,又说:“这是你的户口,我去能取到钱?”

  周霁川抬眸,“没去县里取过钱?”

  林清雅摇头:“没有。”

  周霁川又说:“知道县人民银行在哪么?”

  林清雅咬了咬牙,瞪了他一眼:“我又不是不认字。”

  说完便瞧见他唇角微勾,湛眸含着清浅笑意。

  林清雅反应过来,可不是不认字,她现在在男人眼底,估计就是他没文化的乡下老婆,说出去都丢人的那种。

  这时候没身份证,拿存折本就能取钱。

  家里也没有户口簿,目前是卡片管理户口,以手工填写户口卡片的方式,一式两份,登记在大队文书和大队会计的册子里。

  这里面还有几张信用社存款单,存款单需要私人印章。

  这时候公社一般设有信用合作社和邮电所。

  人民银行储蓄支行,县城或县级以上城市才有。

  信用合作社负责储蓄,邮电所是电信和邮政的合并,负责收寄邮件,信件,包裹,订阅的报纸杂志,汇款单,还有电报等业务。

  林清雅拿起一个刻着周霁川三个字的印章,在她手板心按了个戳。

  她伸手给他展示。

  清晰的红色印记,显示周霁川三个字。

  “周霁川你看,你的名字。”

  少女眉眼清丽,笑起来又甜又软,五根手指头却布满了粗厚的茧子,掌心也磨损得严重。

  周霁川微微蹙眉,听妈说她从干农活,家里没供养她读书。

  村里人男娃一般是供养读书或者送去当兵,女娃不读书,就早早找人嫁了。

  这门亲事完全是双方父母安排的,周霁川赶回来,也是昨天才和她见第一面。

  他其实并不主张这种包办婚姻,不太满意父母的做法。

  而林家那边更荒唐,清雅刚满十八岁,就开始张罗她的亲事了。

  她比他小六岁,在他眼里,就是个需要人呵护的小女孩。

  周霁川突然握住她的粉白手腕,清冷磁性的声音多了几分温柔:“别玩了,不好洗。”

  林清雅被这男人突然袭来的肢体接触,搅乱了玩闹的心思。

  手腕跟过电似的抖了一下,男人手心的温度,又酥又麻的传递过来。

  林清雅慌乱地挣脱他的手,尴尬地笑了笑,把印章还给他,放进铁盒里。

  空气突然变得安静,她托腮望着周霁川,“你什么时候走?”

  周霁川起身把铁盒放进柜子里锁起来,又转身钥匙交给她,轻声道:“陪你回门后再走。”

  林清雅定定地看着他的脸,才待过一天,稍微熟悉一点,心里竟意外滋生了一种不舍的情绪,胸腔微微发闷,“那你时候什么回来?”

  “每年探亲和休假。”

  林清雅哦了声,声音难掩委屈。

  周霁川忍不住伸手捏住她的下巴抬起来,林清雅有点发愣,又被他轻轻揉了下头,听他清冷磁性的嗓音温柔地说:“我不在家,你凡事和爹妈商量,都是一家人,他们会帮衬你。”

  林清雅心底一软,仿佛注入了一股暖流。

第4章 送报纸

  下午周家公婆去大队上工,为了挣工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只有过年或者办酒席才能休息几天。

  林清雅没下过地,也不是个干活的料子,原主记忆里三伏天割稻谷晒得脱层皮,太恐怖了。

  周家没提让她上工,不过她总得找点事做,毕竟新媳妇嫁过来, 总不能白吃人家周家的饭。

  彩礼都给了三百块呢。

  更何况那是人家保家卫国得来的,周家父母即便有这么个优秀的儿子,也没大手大脚地花,还在每天辛苦出工赚工分,吃穿用度都很节省。

  林清雅想着如今赚钱的路子,还没改革开放,只有走集体经济的路线。

  周霁川这根正苗红的身份摆在这里,她作为家属,也不可能去黑市那种地方,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要是真抓住了,给他带来污点,那就罪过大了。

  林清雅想去和周霁川商量,在后院找到他。

  后院堆了柴禾,他脱了外套, 穿着一件黑色的背心和军绿色长裤,正举起斧头劈柴。

  阳光落在他的臂肘,强劲又充满力量。

  蜜色肤泽的背部滚落大颗大颗的晶莹汗珠,那突兀的脊柱弧度,形状饱满却不夸张的三角肌,连凹凸形状都勾勒出诱人的线条。

  林清雅头第一回见有男人把工字背心穿的如此性感。

  她有点移不开眼。

  周霁川啪得劈开一块柴禾,扔在一边,又捞起背心擦了擦额头的汗珠,抬头看她:“找我有事?”

  他掀开衣摆时,林清雅不经意看见那线条流畅的清薄腹肌,裹覆的汗珠在阳光下折射出碎星般的光芒。

  不像后世那种专门在健身房练出来的腹肌,没那么夸张,却格外好看。

  林清雅咽了口唾沫,又撞进一双清冽纯澈的眼眸,似乎含着浅浅的笑意,让人心尖都急促地跳动了一下。

  林清雅心尖被他看得微微酥麻,又故作淡定地错开他的视线。

  两个人本来就是世俗定义的亲密关系,太容易感情升温了,还是保持距离的好。

  可周家对她还挺好,周霁川对她也挺好。

  林清雅有点乱,又先放下这些情绪,淡定又冷静地看着他说:“周霁川,跟你商量个事。”

  周霁川性感磁性的喉音,吐出一声单音字:“说。”

  林清雅作了一番思想斗争,还是说出口:“我不想上工。”

  周霁川没什么表情,语气随意道:“你不想上就不上吧。”

  林清雅惊讶他这么快接受,又下定决心继续道:“我想念书,说不定以后还有机会念大学。”

  现在还没恢复高考,唯一有机会的是工农兵的推荐入学,去年他们红旗公社就推荐了两名知青去省城念大学。

  林清雅当然不会直说等两年恢复高考,周霁川也不会相信。

  而且她想读书,不是去学校,而是打算自学。

  毕竟她也清楚自己的处境,也没想过让周家供养她,而是先以她的能力赚到一笔钱,再考虑高考的事,毕竟距离高考还有两年做准备。

  林清雅思忖着,又见他放下斧头,听他说:“跟我来。”

  周霁川带着她走到正院,还没进门,便听见身后传来一道温软甜美的声音。

  “周同志,我给你送报纸来了。”

  林清雅好奇地回头,瞧见一位穿着列宁装的年轻女同志,正跨进大院门槛笑容灿烂地走过来。

  这位女同志是到周家村插队的知青,叫赵香兰,在公社广播站当值。

  这插队到生产队的知青,除了公社里的正式编制,别个都是要和村民一起上工的,原主对一起上工的知青们也都打过照面。

  这城里来的知青们落户到生产队,多少都在大队安了家。

  赵香兰刚来的时候也是如花似玉,如今晒得满脸暗黄,早已没了当初的青春靓丽。

  林清雅突然有些唏嘘,也充满了敬佩。

  微笑地看向她,赵香兰也笑容灿烂地看着林清雅,走到近前伸出手,唇角露出两颗小酒窝,声音吴侬软语似的好听。

  “林同志,祝你新婚快乐。”

  林清雅伸手和她握了握,微笑说:“谢谢,你找周霁川,他在……”

  院子里早已没了周霁川的身影,转眼又瞧见他从新房门口走出来,穿了一件军绿衬衫,衣领扣得一丝不苟。

  赵香兰把报纸递给周霁川,林清雅又听他们在那里交谈这期报纸上的内容。

  在这个电视广播媒体还没普及的年代,村民们就是听广播站播报新闻。

  听赵香兰说这一期报纸上报道了化工科技人员下乡,支持村民发展集体副业,创办村社企业猪饲料厂的事迹。

  如今全国重点公社都分了养猪指标,哪个公社都想在全国人民都能看见的报纸上挣个荣誉。

  而他们红旗公社因为实在太穷了,连养猪这类重点项目都没分指标,全公社除了人多,没什么优势了。

  全公社没有一个领导带头创办集体企业,带领村民共同富裕。

  林清雅见他和赵香兰在那里热情的交谈,完全顾不上她,心里突然微微泛酸,又拔高嗓门语气平静地喊他:“周霁川。”

  周霁川抬眸,林清雅又说:“我想看报纸。”

  旁边赵香兰惊讶道:“林同志,你识字?”

  看来林清雅没文化,斗大字不识一个,已经传遍了整个公社。

  周霁川目光清冷中透着温和,没露出嘲弄的表情,轻声温柔说:“过来,我读给你听。”

  林清雅走过去,周霁川又朝着赵香兰微笑说:“麻烦赵同志跑一趟了。”

  这是礼貌地提醒她该走了。

  赵香兰轻笑点头,“那你们先忙,我先回广播站了。”说完又转身离开。

  周霁川拿了两把椅子放在院里的方桌旁,让她坐下。

  天高云淡,山野间微风夹着竹叶和松木清香的空气缓缓吹拂,幽静的院落,安静得只听见他读报的声音。

  他的声音清冷又温和,音调轻缓听着很舒服,林清雅莫名其妙被他吸引,像听故事一样听他娓娓道来。

  他没有挑严肃的内容读,而是读了一篇某知名作家发表的儿童文学,小溪流的歌。

  “小溪流有一个歌,是永远也唱不完的……”

  林清雅前世是孤儿,人生中唯一遇到的温暖,就是老师对她的关怀。

  如今她在周霁川身上看到了师长的影子,很温暖。

  林清雅有点感动他的耐心,又无奈地轻笑说:“周霁川。我真的识字,不信我读给你听。”

  她看着报纸读了一段,甜软的嗓音,字正腔圆,清晰又悦耳。

  虽然村里人大都说方言土话,但城里的知青来了,大家经常听见广播站的播报,村里年轻人也跟学说书面语言,不同后世标准的普通话,但听起来也好听极了。

  周霁川面露惊讶,见她认出他的名字倒是不稀奇,听她读了这么一大段,没错一个字音,也相信了她是真的识字。

  林清雅又解释说:“我弟弟妹妹的课本,我也会跟着学习,平日里我还听广播呢。”

  周霁川深深地看着她,眼底有触动。

  林家在另一个生产队,距周家十几公里的路程,从小两个人也没见过面。

  周霁川唯一听过她,还是那年几个生产队合力修水库,周秀云回来说林家那大闺女,才十三四岁,长得脸是脸,鼻子是鼻子,十里八乡都找不到这么好看的白面皮小姑娘,可惜被林家父母锉磨。

  在水库背一大背篼石头,比大人还卖力,中午林家父母自己吃馒头,偷偷给孩子吃咬都咬不动的硬疙瘩粗糠饼,气得周秀云看不下去,把自己带的白馒头分给她。

  周霁川轻叹,站起身说:“你跟我来。”

第5章 胜利的埋怨

  周霁川带她到新房隔壁的那间房,推开泛黄的红漆木门,明晃晃的光线透过门窗投射进来。

  屋内没铺水泥,还是泥土夯成的地面,因为年月久了,踩成凹凸不平的坑包。

  水泥这时候应该挺贵,整个院落,只有他们住的新房铺了水泥。

  水泥地不容易起尘土,方便打扫,周家也是周霁川当兵后这几年生活环境改善了。

  屋内的陈设很简单,必不可少主席爷爷的画像,还有一方书桌,墙边一张木架床,摆着两个枕头。

  周家卧房有三间,为了周霁川成家,又修了一间新房。

  周家公婆一间,彩虹大闺女了,也要单独一间,周霁川这几年没在家,回来就和胜利挤在一屋。

  林清雅看着那张狭小的床,再看周霁川这个大高个,突然有点愧疚。

  周霁川把墙边一个大方柜子的木板盖子掀开,里面整齐堆放了课本。

  他十八岁读完高中当兵,这些都是他保存下来的课本和读书笔记。

  林清雅看了眼这些课本,中学主要是工基和农基,跟高考是两个路子。

  所以恢复高考那一年,录取率极低,很多人近十年没摸过课本,还找不到复习资料,上考场也是一头雾水。

  林清雅虽然对前世的高考还有印象,但考题不同,也不能保证知识点都能记起来,还需要复习资料,好在还有两年的时间做准备。

  周霁川又体贴地看着她说:“你嫁人了,再去学校上课,也不方便。你想读书,这里的书,都可以拿去读。我不在家,你不懂的也可以问彩虹和胜利。”

  林清雅也知道她这个年纪,去学校和比她小的孩子上课,还挺尴尬。

  不过恢复高考后,考大学就不存在这些问题了。

  林清雅内心无比柔软,发觉这个男人怎么这么好,答应她不上工,又允许她读书,结婚第二天就把存折交到她手上。

  只能说他生在这个时代,好得太单纯了。

  林清雅望着周霁川,他的眉眼间一股清正之气,朗朗昭昭,清风明月,清冷纯净的气质,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

  不过她也清楚,周霁川待她好,是他的品性和教养,作为丈夫对家庭的责任感。

  这个妻子的人选,换成任何一个人,他都会这么做。

  林清雅内心五味杂陈,涌动着酸甜的味道。

  不知不觉盯了他许久,不知何时他的眼神也移过来,强而有力的目光,温柔而坚定地看着她。

  林清雅从未那么近距离看过一个人的眼睛,清晰得投射她的面孔。

  他的呼吸,那么清浅地拂过她的鼻翼,温柔地撩起一片酥麻。

  周霁川忽然看着她轻轻一笑,她的心跳就像捕捉到了什么信号,砰的一声炸开,难以按捺的雀跃,在胸腔积蓄着涌动。

  林清雅抵不住这内心又酸又甜的暗涌,舔了舔唇,错开了他的目光,又趴在柜子上,缓了缓心神,朝着柜子里面看去。

  大方柜子又深又大,农村用来储存粮食,这大柜子里除了堆放课本,还有一些周霁川做的玩具。

  竹筒望远镜,竹筒手枪,木头小风车,还有一些竹编玩具。

  林清雅觉得新奇,忍不住想笑:“你还有这手艺。”

  周霁川鼻腔溢出一声哼笑,从柜子里拿出一本连环画递给她。

  林清雅接过,看了眼封面。

  名为海鸥的连环画,蓝色的大海上,翱翔着成群结队的海鸥,两个小朋友坐在船头,眼神里充满了童真和好奇心。

  林清雅又麻溜还给他,“这是小孩子看的。”

  周霁川瞥她一眼,笑得意味深长,又看向柜子里,给她捡了一堆连环画出来,微微勾唇说:“你不是小孩子么?”

  林清雅脸颊莫名有点烫,偷瞄他一眼:“我不是小孩子啊。我都嫁给你了,当然不是小孩子。”

  周霁川挑眉:“那你怎么不敢?”

  林清雅跟被踩住了小尾巴似的,气呼呼地反问:“我有什么不敢?”

  周霁川哼笑,目光戏谑地看着她,说:“不敢洞房生崽崽。”

  林清雅愣了半秒,好像胸腔脉搏加快,不听使唤地跳动,羞窘到不知做出什么反应了。

  这人一点都不老实,还故意捉弄她。

  林清雅气得咬住唇,嫩汪汪的杏儿眼瞪他一眼,又偏过头去。

  周霁川又叹息轻轻搂住她的肩膀,低醇磁性的嗓音,在她耳边轻声呢喃。

  “迟早都要生的。”

  他清冽的气息拂过来,林清雅脸颊酥酥麻麻像是被蚂蚁啃咬过,难以言喻的身体异样,让她清晰地感觉到自己对温暖的渴求。

  周霁川很快松开了她,把她挑选的课本抱出来,放在旁边桌上,又轻声叮嘱:“不想去上工就不去,想读书就去读,我会给爹妈说,这个家没人会逼你。”

  林清雅心底微微一暖,又被他抓住两只手,摊开掌心,“后天回门,明天陪你去镇上买点女孩子家用的东西,你看你这手,比我爷们家的手还糙。”

  林清雅看了眼她的手,五根手指头都磨出了茧子,确实挺糙啊。

  又抬头看周霁川,他微微蹙眉,眼神有几分心疼的样子。

  林清雅又抽回手,感觉被他指尖触碰的地方有点痒。

  晚上周家公婆收工回家,彩虹和胜利也六七点到家,这年头初中生没升学压力,课堂上还有劳动课,农忙时放学还有时间赚点工分。

  晚饭是周霁川煮的,林清雅在旁边打下手。

  吃完饭也没娱乐消遣,没通电的生产队,一到七八点就一片漆黑了。

  林清雅七点钟就躺在床上,大脑清醒得很,在陌生环境压根睡不着,只听见窗外的风吹过报纸糊窗的沙沙声,连门外院子里走动的脚步声,都能把她吓得肾上腺素飙升。

  心脏被人攥住了似的,又逼迫自己入睡,就这么煎熬几个钟头,又不知不觉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半夜她又突然醒了过来。

  睁开眼还是漆黑一片,天还没亮,伸手不见五指。

  刚到这周家村,除了这周家, 就没到村里看过,这村子对她而言,一切都是未知。

  林清雅把自己蒙在被窝里, 浑身处于紧绷状态,耳朵跟幻听似的,好像听见了敲门声。

  “咚咚。”

  “咚咚。”

  “咚咚。”

  一声一声砸在她的耳边。

  那窗户又是报纸糊的,林清雅脑海不由自主回放山村老尸的画面,真担心突然伸出一只血骨淋当的手进来。

  这么一想更恐怖了,林清雅吓得喊了一声。

  “周霁川。”

  她不确定深更半夜他会听见,片刻,只听见隔壁开门的吱呀一声,那一声动静像是她的救命信号,让林清雅彻底松了口气。

  门外响起周霁川的声音:“怎么了?”

  林清雅内心涌进一种很安全的感觉,又翻下床,也顾不着找不到拖鞋了,就抹黑朝着门外走去。

  须臾,她找到门的位置,把门栓打开,瞬间灌入一阵冷风,男人举起的手电筒光线也晃入眼底。

  她身体冻得起了鸡皮疙瘩,缩了缩肩膀,又抬头看向周霁川,声音轻轻软软地说:“天太黑了,我害怕。”

  周霁川低头见她踮起一双雪白的脚丫,眉头微蹙。

  因为水泥地面夜晚泛冷,林清雅踩在地上,就冻得寒颤,踮了一会脚底板骨头都有点硌得疼。

  周霁川把外套脱下来, 裹在她身上,单臂抄起她就进屋,跟抱沙包似的,放在床上。

  又找到火柴盒,把桌上的煤油马灯点燃。

  林清雅又拿脚丫,往他裤腿上蹭了蹭灰尘,周霁川低头,又看着她无奈一笑。

  林清雅朝他吐了吐舌头,然后爬到床上,缩进被窝里。

  周霁川点亮马灯,昏黄的光线从玻璃瓶罩散发出来,浅浅的光晕拢在他的侧脸,格外温柔。

  林清雅又把脖子抻出来,静静地看着他。

  周霁川把火柴盒放在桌上,看她一眼:“睡吧。”

  林清雅知道这个时候煤油贵,又蒙住半张脸瓮声说:“你把灯熄了吧。”

  周霁川看她怕黑到躲在被窝里,露出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侧脸浮起浅浅的笑,“一直点着吧,你不是害怕么。”

  他的声音很轻,在夜晚有种微妙的温柔。

  林清雅不知他什么时候离开,很快就很安心地睡着了。

  翌日,她还没起,就听见门外传来胜利不悦的声音。

  “她怎么那么娇气,大哥你娶了个败家娘们回来,晚上睡觉还点着煤油灯。”

  “我娶的媳妇儿怎样要你管,去上你的学,我不在家,你敢让你嫂子受委屈,我饶不了你。”

第6章 回娘家

  听见周霁川维护她的声音,林清雅心尖像是被一片毛绒绒的羽毛划过,柔软又有点甜,不知不觉地对着空气发笑。

  周秀云这会早起喂鸡,拿着装剁菜叶子鸡食的葫芦瓢路过新房,听见屋内传来笑声,好笑不已:“看这傻孩子,一个人傻乐。”

  周秀云养了两只母鸡,一般每天能捡到两个鸡蛋。

  这个家,鸡蛋是给孩子补充营养的,大人都舍不得吃。

  周秀云早上五点起喂鸡和煮早饭,彩虹和胜利也要早起去学校,尽管天还没亮,林清雅也不好再睡懒觉。

  早饭过后,上午要去镇上供销社准备回门礼。

  林清雅回到房间找身衣服换,衣柜里有原主的衣服,几乎是捡的林家娘大码数旧衣服,清一色的蓝布,灰布,军绿布衣裳,款式也很单一,很多都还打了补丁。

  唯一一套能入眼的,就是这套办婚宴穿的列宁装,是林家娘拿到彩礼钱,咬着牙给她找镇上的裁缝做的。

  林家娘自己还没这个裁衣裳的手艺。

  这身新婚的衣服,她穿了两天,该换洗了。

  原主的衣服虽然破旧,但是洗得很干净,闻着一股皂角的清香。

  林清雅在柜子里找了没打补丁的衣服和裤子,换上后又站在穿衣镜前。

  得亏原主这衣服全是长袖长裤,一年四季捂着,身体皮肤又白又嫩,跟剥壳鸡蛋似的。

  估计还真是基因好,不然干农活风吹日晒的,长不到这么细腻的雪白皮肤。

  林清雅照着镜子,今天要和周霁川去镇上,想着把头发编成两只麻花辫。

  她的辫子还没编好,突然,院门外传来匆忙的脚步声。

  “霁川,给你发了加急电报。”

  林清雅跑出去, 就看见周霁川拆开电报单一看,眉宇神色凝重。

  旁边两个来通知的是公社管理民兵的武装部张部长和邮电局的电报员。

  公社当兵的后生也都是张部长送出去的,他对这些后生感情深厚。

  发了电报,邮电局就通知了张部长。

  从公社到周家五公里路,两人是坐着拖拉机过来的,这会拖拉机就停在院子门口的公路上。

  张部长也从他的表情中看出了事态严重,让周霁川赶紧收拾行李, 和他们坐拖拉机走。

  行李早就收拾好了,周秀云连忙跑来他的房间拿,转身时林清雅看见她抹了把眼泪。

  林清雅呆呆地看着周霁川,不知做出什么反应,他突然转头看来,又朝着她走过来,猛地把她抱在怀里。

  温暖好闻的气息将她裹挟,又听他在耳边温柔地说:“对不起,不能陪你回门了。我要走了,你在家好好的。”

  电报具有时效性,回程路途遥远,耽搁不得。

  林清雅还没感受他的怀抱体温,

  他便松开她,提上行李就跟着张部长走了。

  林清雅看周秀云追出去, 也急忙追到门口,看着周霁川翻身一跃,坐上拖拉机,朝她们挥手。

  天空很蓝,拖拉机在蜿蜒的土路上飞驰着,发动机升腾的烟雾,逐渐模糊了他的身影。

  林清雅不知怎么,心脏像是压了东西,一点点往下坠,突然眼泪决堤,朝着远方大喊一声。

  “周霁川。”

  她的声音在空旷的山野间回荡。

  周秀云搂住她,抹了把她脸上的眼泪,又笑着说:“哭什么,傻孩子,霁川又不是不回来。”

  林清雅想说什么,又突然哽住了,缓缓点头:“妈,我知道,我就是……不舍得他走。”

  周秀云看她编了一半的头发, 又捋起她的头发说帮她扎起来。

  林清雅拿过头发,扯出一点笑容,闷声说:“妈,你别管我,你忙你的,我自己待会。”

  周秀云叹了口气,又说:“我去大队上工了。那你今天先别去镇上了,明天周日,胜利他们放一天假,明早让胜利送你回门。”

  林清雅点头,周秀云嘱咐她几句,就去上工了。

  不知在门口站了多久,腿都麻了,转身回到院子,空荡荡的。

  林清雅把麻花辫拆了,随意扎起来,又找到笤帚,把所有的房间都打扫一遍。

  晚上彩虹和胜利回来,才知道大哥出任务走了,也都闷闷不乐。

  林清雅会骑自行车,没让胜利半大孩子送她,大清早收拾好,就骑车到乡镇上,也就是目前的红旗公社。

  公社只有一条狭窄的街道,还是泥土路面,尘土飞扬,遇到下雨天,泥泞不堪,几乎是通行的灾难。

  昨天下过雨,这地面出现了货车碾压过的凹槽,林清雅突然想到交通不便,周霁川坐拖拉机一路颠簸也不好受。

  街道上人潮拥挤,大家都穿着清一色的灰绿蓝制服款式的衣服,虽然看着土气,但是脸上洋溢着笑容,充满了生活的烟火气。

  林清雅推着自行车往前走,路过彩虹她们读书的学校,供销社,邮电局,粮站,红旗公社,卫生院,农技站,十几分钟把一条街来回逛了遍。

  她今天到供销社买回门礼。

  回门礼主要是烟,酒,茶,糖。

  这些如今都凭票购买,周霁川带回来有票券,不过林清雅不想拿出来给那便宜爹妈用。

  周家这边办了婚宴,林家舍不得婚宴的费用,连一桌酒席都没办。

  供销社货架上的东西挺齐全,林清雅买了两袋水果糖和两瓶二锅头,又拿了一沓信笺纸。

  到林家已经是晌午。

  林家的房屋修在山坡上,林清雅还得抱着自行车往上走,还没到家门口,老远听见有人喊她。

  五个人影顺着山坡跑过来,激动地围在她身边。

  “姐,你回来了。”

  “姐,怎么你一个人回门,姐夫呢?”

  “姐,你给我买糖没有?”

  “姐,我要骑自行车。”

  “姐,我要吃糖。”

  林清雅被吵得脑仁疼,看着这五个原主的弟弟妹妹。

  最大的妹妹比她小一岁,最小的弟弟比她小十二岁,几乎每两年原主娘就生了个娃。

  林清雅顾不得寒暄,这山路太难走,又抱着个自行车。

  二八大杠的自行车,个头大又笨重,累得她直喘气。

  林清雅把自行车放下歇息,这弟弟妹妹不问她累不累,就只顾着伸手来拿她挂在车龙头上的布袋子。

  六弟林清阳取出袋子里的两包牛皮纸包水糖果,表情有点不高兴:“姐,你就只买了这个,娘说你今天会给我买好吃的。”

  林清雅轻哼,这原主娘可真会安排人。

  林清雅戳了下林清阳的脑门,“你再吃糖,你牙齿要掉光了。”

  清阳在换牙齿,最近生怕掉牙齿,听她这么说,吓得哇得一声哭了,边哭边往山坡上跑。

  “我不吃糖,我不要牙齿掉光光。”

  林清雅又看向旁边最大的两个女孩,微笑说:“二妹,三妹,你们两个力气大点,帮我个忙,这自行车太重了。”

  林三妹看她没拿回来什么好东西,也没兴趣接她了,冷冷地瞥她一眼,没理会她的话,转身就往山坡上走。

  林四妹和林五妹也屁颠地跟着离开。

  只有林二妹惊讶地看着林清雅,以往大姐可不敢使唤她们,连话都不敢大声说,唯唯诺诺的受气样。

  看来这嫁对人了,就有底气了。

  这眨眼的功夫,几个弟弟妹妹都跑了,只剩下林二妹。

  林清雅看着林二妹,她比其他几个妹妹都穿得好看,虽然是中山装的款式,红布很衬她的肤色,娇小身躯有种小家碧玉的玲珑秀美。

  那袖口一双白嫩的纤纤玉手,一看就是没干过活的手。

  林二妹脸上露出三分笑,说着场面话:“大姐,我来帮你,姐夫怎么没陪你回门?”

  林清雅微微扯唇:“你姐夫出任务了。”

第7章 奇葩的林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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