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由谁来确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伤需要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实践中,有些单位只发最低工资甚至不发工资,侵害工伤职工权益,职工可申请仲裁,依法主张停工留薪工资福利待遇,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停工留薪期由谁来确定?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停工留薪期由谁来确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伤需要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实践中,有些单位只发最低工资甚至不发工资,侵害工伤职工权益,职工可申请仲裁,依法主张停工留薪工资福利待遇。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实践中有些伤情严重需要延长的,必须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今天咨询的工伤职工是2018年发生的工伤,因伤情严重,至今未能工作,就面临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