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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实习生试用期(劳务派遣用工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时间:2023-11-20 15:54:10 阅读:927 作者:不會再微笑

一、临时工:1、雇佣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如保洁人员),正常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购买社保,纳入职工薪酬核算。

2、非雇佣关系:属于劳务关系,按照劳务报酬来缴纳个税,不帮购买社保,会计处理按照劳务费核算。

二、实习生:主要是指在校生和刚毕业的大学生和中职生,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学习实际工作经验,属于非正式雇佣的劳工。单位和实习生不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的是三方协议。

(注意:其个税正常代扣代缴,但不为其购买社保)

三、试用期:个税按照工资薪金缴纳个税,社保按照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缴纳社保。

这边给大家归集了合同签订时间的试用期的规定

1、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四、劳动派遣

1、个人所得税: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作为劳务费支出;

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作为工资和福利支出;

2、社保:由派遣单位缴纳(如果是异地派遣,派遣的单位没有设分支机构,则由用人单位代为办理。)注意!!!派遣工一旦出现伤亡,用工单位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临时工实习生试用期(劳务派遣用工个人所得税怎么交)-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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