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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车主安装充电桩(郑州充电桩安装物业不同意)

时间:2023-11-21 08:39:50 阅读:480 作者:随你而安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郭世杰 文/图

近日,在郑州高新区购房的邱先生向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反映,2021年11月份订购一辆比亚迪新能源汽车,在今年5月初终于提到新车。可刚把新车开回来没几天,却遇见了一个比较棘手的难题,充电桩安装条件遭遇小区物业突然“加码”。

郑州一车主安装充电桩(郑州充电桩安装物业不同意)-第1张

【新能源车主安装充电桩,小区物业突然“加码”规定】

5月15日,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来到邱先生所居住的小区了解情况。邱先生称,去年11月,他在郑州比亚迪4S店预定了一台比亚迪新能源汽车,到今年的5月3日才拿到新车。

邱先生称,所购汽车需要安装充电桩,他在准备买车时就向小区物业进行过咨询。当时物业称,如果单排车位安装充电桩需要两侧车位业主同意,双排车位则需要三侧车位业主业主同意后,就可以向物业申请安装充电桩。

可当自己把车提回来之后,物业却声称按照最新的物业要求,如果单排车位需要安装充电桩需要单排车位7位业主同意,双排车位则需要11位业主全部同意,才可以进行安装。

“安装新能源充电桩国家是有相关规定,不是一个物业说变就变的?况且,变更之前也没有跟我们业主进行协商。物业自己说决定就决定了。”邱先生说。此前,物业要求安装新能源充电桩需要临近车位业主的同意,他们也表示理解。可是现在需要同排购买车位的业主全部同意才可以安装充电桩,这点却无法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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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是担心消防隐患还是另有所图】

“新能源汽车只是有几率会发生自燃,但不一定真会发生呀!而且即便是传统的燃油车,也有可能会发生自燃。为什么要针对新能源车做出这样的规定。”邱先生说,现在感觉物业是在限制业主安装新能源充电桩,好让业主都去负三层去使用公共充电桩充电,他们好从中获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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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关于同排车位

当天,记者在小区负三层公共充电桩区域看到,这里有近二十几个公共充电桩,其中有五六个充电桩正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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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先生告诉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小区公共充电桩,好用一点的合下来每度电在1.5元;那边不太好用的也在1.0元/度左右,充一晚上大概需要三四十元左右。况且,小区其实已经有很多业主都已经在自己的停车位上安装了新能源充电桩。

在负二层确有不少私家车位上已存在新能源充电桩。邱先生透露,其中有些业主购买的是比较好的车位,靠近电梯或离得比较近,但因为需要安装充电桩不得不置换到较远位置,物业才给安装充电桩。

此外,邱先生还告诉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让他最不能理解得是,安装充电桩应该只需要是业主、物业和电力部门三方就可以安装。为何朗悦·公园道1号·玺园的物业却要求厂家和4S店对其产品安全进行确认,并要求其出具《电动汽车充电用户安全承诺书》。

朗悦·公园道1号·玺园物业公司是否存在“加码”?

【物业公司回应:不存在“加码”故意刁难业主,是出于消防安全考虑】

5月16日,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联系到朗悦·公园道1号·玺园小区物业项目宋姓经理。宋经理称,物业不存在“加码”故意刁难业主安装充电桩。

他表示,让同排车位业主签署同意书,是基于国家于2019年3月施行的《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的有关规定。该规范进一步提高了车库消防要求,如防火分区“为内燃机汽车防火分区面积的50%”,“分散充电设施在同一防火分区内集中布置”,“按照‘严重危险级’配置灭火器”等等。

而原有机动车库达不到新的规范的消防要求,结合新能源车自燃的情况,消防单位到达现场的时间,双排车的过火面积覆盖范围在11辆左右;业主安装新能源充电桩,用电占用的是公共用电负载,且发生火灾毗连车位车辆最先受到损失,因此需要征得该区域的其他业主同意,不然后期会导致法律纠纷。

同时,宋经理告诉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小区已安装位于负二层电动汽车充电桩,均由供电公司挂表到户,不存在物业公司代收代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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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先生对于充电费用的异议点

而小区安装充电桩,需签署四个文件,分别为:《安装新能源充电桩意见同意书》、《电动汽车充电用户安全承诺书》、《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消防责任协议书》和《情况说明》;其中4S店和安装单位签订的是第二个文件,签订文件的主要目的是厂家/或4S店对其产品安全进行确认,在质保期内要履行设备维护的责任和义务。

如果业主有安装充电桩的需要,物业公司可以配合业主联系同排车位的其他业主,但无法向业主透露其他业主信息。如果业主沟通后无法达到要求,物业此后也会尽力与其他业主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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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不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物业公司缺少法律依据】

针对朗悦·公园道1号·玺园这一情况,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向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刘宏民律师进行咨询。

刘宏民律师称,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结合《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一款,“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车位的归属可以由业主与开发商以出售方式约定,业主对于以出售方式取得的车位,应当认定业主对该车位享有排他处分的权利。

安装充电桩的业主在不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物业要求同排车位多位业主同意没有法律依据。并且业主安装充电桩行为属于在小区内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行为,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主要看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是否存在约定。

此外,刘宏民律师认为汽车生产企业和充电桩安装企业没有必要给物业出具承诺,因为他们之间没有法律关系,是电动汽车使用人也就是业主和汽车销售方存在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因为充电桩质量问题或者使用问题发生事故应由业主承担责任,再由业主向销售方追偿。另外他们的协议里约定的有免责条款,也是无效的,即使签承诺也是业主使用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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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邱先生再次联系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称,下一步,将向法院起诉或有关部门投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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