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是使用比较审查法的理由
在很多级数中,由于很难得到部分和的表达式,所以很难通过定义讨论其收敛性比较审查法,不适用于非正项级数2,正项级数
定义:其中一部分之和是单调递增数列收敛的充要条件。 有上界推论。 无界则发散,且为正项级数结合律。 发散=发散三、正项级数的比较审查法
设和为正项级数,且()收敛,则收敛发散,则发散四、p-级数收敛性
(定义) )当时),为了发散,发散当时)收敛,图)五.常用于比较的两种正项级数
六.例题
七.比较审查法推理
把和作为正项级数,并且(),() )收敛的话,收敛发散的话,就发散,比较收敛法的极限形式
设和为正项级数,则和具有与同次无穷小:相同的收敛性补充。 如果低阶无限小级数收敛,高阶无限小级数也收敛。 因此,找到的同次(等价)无穷小,只要有判断的收敛性,就知道收敛性例题,如图)九、极限审查收敛法
如果是正项级数的通项,则(具有相同的收敛性十、正项级数的特殊性质
将和作为正项级数,和同时收敛则收敛,收敛则收敛,收敛则收敛,收敛则收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