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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字辈(淘宝刷手在哪接单)

时间:2023-05-04 12:41:30 阅读:96179 作者:984

时代商学院dydxl

可能很多人还没有注意到,我们日常办公使用的字体其实是需要购买的。与其他平台禁止商业化的Windows系统内置微软雅黑字体不同,华为发布了鸿蒙系统系统并开放源代码,其中华为鸿蒙系统字体对所有人开放,可以免费商业化。

华为鸿蒙系统字体由华为公司和北京汉仪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仪股份”)定制。汉仪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字体软件许可业务、互联网平台许可业务和字体技术服务。公司在字体设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后,拓展了视觉设计服务业务和IP产品化业务。

2020年12月31日,汉益股份创业板IPO申请获深交所受理。截至目前,公司IPO申请自2021年1月29日起仍处于询价阶段。公开资料显示,公司保荐机构为东方证券,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本次IPO拟募集资金5.36亿元,将用于汉仪字体资源平台建设项目研发;d中心升级改造项目、营销服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1.5亿元。

时代商学院查阅相关资料发现,为了保持其字体产品在智能手机、移动互联网等终端平台上的曝光度,争取平台更多的推广资源和终端用户更多的购买,汉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惜刷单充值,补足了终端平台的曝光度,也补足了部分销售收入。因此,他们多次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他们的营业收入可能含有水分。同时,由于高溢价收购,公司总资产中有4%以上成为商誉资产,商誉账面价值高达1.6亿元。存在很大的减值损失风险,这也使得公司净利润的含金量大打折扣。

2021年8月12日,时代商学院就上述问题向公司发出调研函,但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回复。

1.为了保证流量自计费和自充值,虚增营业收入。

2018年至2020年,汉仪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71亿元、2.12亿元和1.97亿元,其中,2020年字体软件许可业务和互联网平台许可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1.93%和29.15%。从主营业务结构来看,汉仪股份的主要收入完全集中在字体设计上。2020年,公司字体软件许可、互联网平台许可业务和字体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8.55%,而同期视觉设计服务和IP产品化业务收入不足200万元。

虽然公司的字体产品终端平台包括腾讯、淘宝、华为、JD.COM、金山办公、阅文集团等众多智能终端和互联网终端。目前汉仪的字体软件授权业务主要通过版权服务商间接销售,直销比例较低,缺乏稳定的终端客户。2018年至2020年,公司前五大版权服务商的销售佣金分别占所有版权服务商的73.44%、58.23%和72.44%,版权服务商集中度较高。

但为了合理评估用户对每款字体产品的曝光度,终端应用平台往往会对下载量和购买量进行排名,并将排名结果作为是否继续推广购买该字体的依据。汉仪股份采取自开票、自充值的方式,确保自身字体产品在终端平台曝光,并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招股书显示,2019年和2020年1-4月,汉益股份及其子公司上海一创和雨果科技,

韩梅互通有无涉及自充值或下载刷单行为,其中汉仪、上海易创、希果科技自充值金额分别为81.03万元、67.68万元、3.6万元,韩梅互通自充值、下载刷单金额为296.67万元。

2020年12月18日,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韩梅立交发出《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厦市监办〔2020〕178号)。根据该决定,韩梅互通因存在自充值、自下载情形,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对其产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过往荣誉等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韩梅互通处以25万元罚款。

然而,自充值也在管理层面形成了虚拟收益。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公司自充值含税收入分别为236.13万元和14.43万元。公司解释称,2019-2020年,公司自充值产生的收入占互联网平台授权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1%和0.24%,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5%和0.07%,占比相对较低,影响不大且已从财务报表中扣除,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但根据对公司查询、审核的回复,保荐人独立从腾讯、华为、OPPO、VIVO等互联网平台获取发行人授权业务的底层运营数据,经核对运营数据与结算数据无显著差异后,根据公司提供的自充值明细中记录的消费时间、购买项目、消费金额等信息,在平台提供的运营数据中进行定位。但根据公司提供的自充值明细,保荐人在相关互联网平台的运营数据中已经“定位”,但自充值明细金额与成功定位金额存在差异。

对此,交易所要求说明公司统计的自充值金额与保荐人统计的成功定位金额的差异。

因此,相关附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是否表明公司信息系统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并说明自充值财务与“收入”财务不一致的原因,以及公司对尚未形成的“收入”充值金额的处理措施。

对此,公司回复称,是因为交易频率高、数据量大、交易次数有可能丢失,公司前期自充值行为记录不够统一、详细。

机构事后定位下,只能做到尽可能精确的模糊匹配,而不是100%的精准定位。

综上,汉仪股份及子公司通过自充值到底形成多少收入,保荐机构都无法100%精准定位,这个问题似乎已是无解之谜。

毋庸置疑的是,汉仪股份无真实交易的自刷单、自充值行为,是明显扰断市场竞争秩序,违反了《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该公司知法犯法,刷单和自充值金额还高达上百万,形成虚构收入。审核问询函回复中表示,保荐机构曾在该保荐项目的初始立项执行评估会议中,就因其存在上述行为出现1票反对。

时代商学院认为,虽然保荐机构仅停留1票反对,但汉仪股份能否顺利通过上市委员会的审核,则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二、资产减值风险高企,净利润含金量打折扣

令该公司经营业绩隐含水分的另一个资产项目,是巨额商誉资产和无形资产,两项资产合计近2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近50%,存在较大减值风险。

2018-2020年,汉仪股份商誉账面净值分别为1.61亿元、1.61亿元、1.61亿元,占该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7.04%、41.75%、37.44%,占流动资产的比例高达76.5%、73.82%、73.09%。2018-2020年,该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230.48万元、3422.66万元、3515.84万元,占该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45%、8.89%、8.19%。综上,2018-2020年,该公司商誉资产、无形资产合计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高达44.49%、50.64%、45.63%。

该公司表示,目前账面存在的商誉系通过翰美互通收购新美互通的字库业务等所产生。若收购资产未来经营情况未达预期,进而产生商誉减值风险,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而无形资产主要为外购的字体版权和IP版权,包括外部字体作者创作的字体作品,以及明星、电影文化等文娱IP。如果基于上述字体/IP版权开发的字库产品的市场认可度下降,则亦将发生减值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问询函显示,2018年,汉仪股份子公司汉仪科印与新美互通共同出资成立翰美互通,注册资本4000万元,其中汉仪科印持股51%,新美互通持股49%。2018年6月,新美互通及子公司奇思众将其字库有关的全部业务和资产转让给翰美互通,转让价款为2088万元。2019年7月,新美互通向汉仪科印转让其所持有的翰美互通49%股权,转让价款为1.6亿元,对应形成商誉1.46亿元。

对此,该公司表示,在设立翰美互通并收购新美互通字库业务及资产后,发行人与新美互通就收购翰美互通剩余49%股权事宜已经达成约定,因此上述交易为“一揽子交易”,主要为收购新美互通的字库业务。

很蹊跷的是,上述收购中,标的新美互通字库业务所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为零,且不涉及负债,也未将收购中辨认并确认的无形资产纳入规则适应范围,因此在收购后,该公司负债、无形资产等资产项目维持不变,唯一集中形成的仅是高达1.46亿元的商誉资产。对此,问询函亦提出质疑。

该公司回复,本次主要涉及字库业务相关的人员、商标、软件及美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以及该业务正在履行的相关销售合同,相关字体采购合同均由汉仪股份重新签署,不涉及新美互通相关债务的转移,同时由于被购买方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产标的均已费用化,未在账面确认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因此购买日被购买方所涉字库业务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为0,且不涉及债务。

三、连年高比例现金分红,募资合理性存疑

虽然经营业绩存在折扣,但不影响汉仪股份常年高比例的现金分红。

招股书显示,2018-2020年,汉仪股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约为1.71亿元、2.12亿元、1.97亿元,对应实现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2672.8万元、5843.48万元、5113.3万元。2017-2020年各期,汉仪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分别约为2497.5万元、3500万元、1000万元,占当期归母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93.44%、59.9%、21%。不难发现,汉仪股份一直进行高比例的现金分红。

与此同时,该公司仍保持了充裕的现金流,截至2020年末,账上尚有1.37亿元现金,4017.45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现金储备近2亿元,每年利息收入超300万。

然而本次募资,该公司仍要募资1.5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合理性存疑。对此,时代商学院认为,汉仪股份在IPO前持续大手笔分红,且账上显示其“不缺钱”,该公司有必要对募资补充营运资金的合理性进行重点说明。

参考资料:

汉仪股份招股说明书

汉仪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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