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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什么是互碰自赔(交通事故中互碰自赔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3-11-20 23:21:11 阅读:116 作者:藤新一

互碰自赔即对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不涉及人伤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由各自保险公司直接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赔付。

交通事故中什么是互碰自赔(交通事故中互碰自赔是什么意思)-第1张

互碰自赔条件

必须同时满足“多车互碰、有交强险、只有损失、不超2000、都有责任、各方同意”,就可以“互碰自赔”,详情如下:

1、多车互碰:两车或多车互碰;2、有交强险:事故各方都有交强险(还未到期);3、只有车损:事故只导致各方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4、不超2000:各方车损都不超过2000元。5、都有责任:交警裁定或事故各方自行协商确定为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6、各方同意: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

交通事故中什么是互碰自赔(交通事故中互碰自赔是什么意思)-第2张

互碰自赔流程

报案:事故各方车主立即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

现场处理:按照出险地有关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相关规定,通知交警处理。

查勘、定损:根据保险公司的提示到指定地点进行查勘、定损。

索赔:符合“互碰自赔”的,各方车主凭交警开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等凭证,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

常见问题

“一方全责、一方无责”不适用“互碰自赔”

对于“一方全责、一方无责”,不涉及人员伤亡的轻微交通事故,保险行业先期已经推出了“交强险财产损失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无责代赔,即由全责方保险公司对事故双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赔付,对于本应由无责方交强险承担的全责方车损,由全责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代为赔偿。

为什么金额要限制在2000元以内?

上路行驶的车辆必须投保交强险,但是发生碰撞的车辆不一定都有商业险。因此超过2000元的损失不好“自赔”;交强险有责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最高2000元;交强险采用“无过错”赔偿方式;商业车险按照“按责赔偿”方式,两种赔偿方式不同,商业车险不好“自赔”。

注意事项

1、报案后听从保险公司坐席和现场理赔员的指引,不要盲目的听从非专业人员的错误指引,导致后续理赔繁琐。

2、费改政策出台以来,进一步加大了出险后对保费的影响,对于一些小金额的事故,如能私下协商处理为佳。

3、勿私自或听从汽修厂的‘朋友’伪造现场、虚构事故骗取保险金,若被查处将对信用记录等有极大的影响,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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