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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苏说法之婚姻(领结婚证当天才发现对方有过婚史)

时间:2023-11-21 10:19:33 阅读:501 作者:缠绵后的痛

老苏说法之婚姻(领结婚证当天才发现对方有过婚史)-第1张

2016年8月,原告纪女士与被告黄先生登记结婚。登记前一周,纪女士父亲给其33万元用于购车。2017年初,该车登记在男方名下(纪女士当时不会开车)。因纪女士认为男方存有严重欺骗行为,双方婚后并未共同生活。纪女士要求离婚及返还车辆。

老苏说法之婚姻(领结婚证当天才发现对方有过婚史)-第2张

意见一认为,应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涉案车辆虽是原告父亲婚前出钱购买,但购车手续及登记均以被告名义办理,可视为附条件的赠与,所附条件为双方结婚,现所附条件已经成就。

意见二认为,涉案车辆应为夫妻共同共有。该车虽是婚前原告父亲购买,但是车辆登记的时间在结婚之后,且登记在被告名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意见三认为,涉案车辆应为婚前个人财产。原告父亲为其女儿结婚而购买的车辆,在性质上属于陪嫁物,陪嫁物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大家如何认为呢?

老苏说法之婚姻(领结婚证当天才发现对方有过婚史)-第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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