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营销人员或直播间经营者必须年满16周岁;明确禁止8次直播;不允许通过删除或屏蔽相关不良评价来欺骗或误导用户.昨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
《办法》具体内容包括直播营销平台应建立健全账号注册注销和直播营销功能、信息安全管理、营销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等机制和措施。在回答记者关于《办法》的提问时,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为直播间经营者和营销人员的直播营销行为划了8条红线,要求直播间经营者和营销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习惯,真实、准确、全面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