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献之不为其父所束缚,而是改其父的内擫笔法为外拓笔法,大胆创新,进一步破除古法,增强点划之间的牵连映带,突出节奏的变化,使行草书更具自由发挥的空间,创造了“破体”。
地黄汤
王献之(344~386),字子敬,小字官奴。王羲之第七子,官至中书令,故又称“大令”。《晋书》称其“少有盛名,而高迈不羁,虽闲居终日,容止不怠,风流为一时之冠”。
东山松帖
他以行书的笔意写楷书,以草书的笔意写行书,介于二体之间,却又兼二体之长。随手挥洒,俯仰适意,触处生妙,令人观字而想见其风流。张怀瓘《书议》评王献之书云:“子敬才高识远,行、草之外,更开一门。夫行书非草非真,离方遁圆,在乎季孟之间。兼真者谓之真行,带草者谓之行草。
兰草帖
子敬之法,非草非行,流便于行草,又处其中间,无藉因循,宁拘制则,挺然秀出,务于简易,情驰神纵,超逸优游,临事制宜,从意适便,有若风行雨散,润色开花,笔法体势之中,最为风流者也。”